欧耶,帅哥(2 / 2)

陶乐乐站在那,手扶着腰喘着粗气,那mp3还是我初中送你的呢!

留给她的只有维夏带着耳机类似悠闲晨跑的身影。人家这是正正经经的马拉松比赛好嘛!

沈维夏确实是把这当晨跑了。不把这假想成晨跑,估计她连这10公里都跑不到,她摘下耳机放慢步子,由跑变成走。

锻炼身体,也得有个度,平时晨跑,也就从家里跑到公园绕一圈再走回来,今天都跑了平时三四倍的量。

这样一想,沈维夏不走了,站在原地歇着,用手给自己扇风。

既然决定不跑了,多走一步都觉得累。她就杵在路中心平稳气息,没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挺享受,要不是因为比赛封路,谁有机会在马路中央晃荡。

还别说,走在路中央的感觉还挺爽,有一种此路是我开……哎?谁把我帽子摘掉了。

还没看到摘掉她帽子的是谁,一瓶水从头顶降落在她的视线里,瓶颈处是白皙且骨节分明的手指,袖口露出一小截手腕内侧的皮肤,光看着就觉得手感不错。

“不戴帽子是不是感觉更舒服?”

还别说,没了帽子凉丝丝的小风一吹瞬间体会到了心旷神怡的意境。

沈维夏向旁边挪了一步,侧转身子。

眼前这男人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左手拎着瓶水右手拿着她的鸭舌帽,身高1米8左右,削薄的头发,额前的几缕因为被汗水浸湿往后拨了拨,露出了美人尖,看起来大约是心形脸,眉眼特别标志,很好看,鼻子英挺,嘴角上扬,微笑着不能确定嘴型。

这人好像在哪见过?沈维夏想着,脑子里陡然出现个身影……

应该不是那个人吧?那人不会给她这种感觉,眼前这个男人笑起来特别像偶像剧里的温柔男二号。

“你一个人落后边,我以为你不舒服呢?”他解释着顺手把帽子还给她,“水送你。”

好看的手指又出现在眼前。

伸手,接过。“啊?谢谢!”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了,刚有没有微笑?笑得好不好看?自然不自然?

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看了眼沈维夏的号码牌。“号不错,再见。”“再见。”沈维夏抬起的手都忘了挥,尽量让自己笑得得体一点。

号不错?1314吗?他的1234才叫绝。

沈维夏站在原地,看着刚刚的帅哥,起步,加速,不一会而就超过了刚刚步行的那一群人,矫健的身影越来越远。

这,算今天的收获?真是不错。

撕下身前的号码布,打道回府,估计陶乐乐这会儿应该在家躺尸呢吧!反正也没有必要关心这场比赛的结果,还是回家安歇比较实在,这腿都软了!

沈维夏往路旁的一所大学走去,打算穿过校园到学校南门那打车回去。

弃赛的人哪有什么脸面关心奖品是什么。她其实不想弃赛的,真尽力了,实在跑不动了。

在离终点不远的一个停车场,黑色奥迪a8里坐着一个男人,额前湿淋淋的头发都尽量撩到脑后,脱掉的黑色外套随意扔在副驾驶上,露出里面被汗水打湿的短袖体恤,肌理若隐若现,荷尔蒙爆棚。

拧开瓶水,灌了两口,左手拿着手机拨通电话,“你帮我打听一下今天参加马拉松的1314号的信息。”

电话那头的人听到这话非常兴奋。“呦?陈公子!怎么回事儿?谁这么有本事还值当的劳您尊驾?”

嘴角微挑,眉目间有藏不住的情绪。“该你知道的时候你还能不知道了?尽快啊!”挂掉电话,莫名笑了一下,而后启动车子开出停车场。

此刻,洗完澡正躺在家里艰难翻身的1314号同学,正在为一杯水和自己罢工的身体作斗争。

还不知道有人精心策划的“良辰美景”正等着她的到来。

沈维夏一大早就被陶乐乐拉出去,陪她逛超市。

说是陪,其实是跟班,得负责帮陶乐乐推车。抵达超市后,不过多看了几眼泡面,包得像什么超级巨星的陶乐乐就在沈维夏眼前消失不见了,她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沈维夏也不想跟她走的太近。

东西买好了,还没见到陶乐乐。

“穿着这么引人注目,应该好找呀!”推着推车,沈维夏在超市内转来转去,没找不到陶乐乐,却在厨具区碰到她时常偷窥……不,是无意间偷窥的男人——对面701的新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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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等着小天使来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