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耶,帅哥(1 / 2)

映入眼帘的果真是个长得还不错的男人,五官英挺、身材健壮,看起来有练过,散发一股浑然天成的优雅气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眉间有点儿邪气。

“还蛮会穿衣服的吗?虽然一身黑他,件件都是名牌的喔。”有一个爱穿奢侈品的暗恋对象,陶乐乐已练就一眼定好坏的本事,要认出各类高档牌子对她而言是轻而易举。

“我不喜欢他。”沈维夏很主观地说。

“为什么?”

“因为下午我在看他的时候,他突然拉上窗帘,害我吓得半死。就不太喜欢他了。”她的喜欢向来直接凭感觉。

陶乐乐狐疑的盯着好友有些不自然的表情,“用什么看的?”

“就这台望远镜……啊,呃……”话说出口,还能收回来吗?丢人了。

“哎呦呦,清高的沈小姐不是说打死都不会拿来偷窥邻居的吗?”陶乐乐双手抱胸,挑眉,勾笑,等着她的解释。

“我没有……”沈维夏挺起背脊打算来个死不认罪,一想也没什么就大方承认,“好吧,我是看到那么一点儿点儿,但我不是有心的呀,况且也没看到什么呀?”

“那你想看到什么呀?”

沈维夏不想在谈论这个话题,转而问:“你昨天说有什么事跟我说?”

陶乐乐坐到沈维夏身旁,眉眼藏不住的喜悦,“季臣好像知道是我操作的这起绯闻事件,但他没生气耶,你说他是不是也喜欢我呀?”

“但愿吧!”听好友说了季臣那么多事,沈维夏隐隐觉得季臣有太多的秘密了。

蔚蓝的天幕拉扯着几片白云,清风悠闲地在同阳光嬉闹,这个天气适合郊游,适合散步,适合偶遇,适合恋爱。

可,也适合比赛……

沈维夏望着根本看不到终点的柏油路发愁,远处的路面在阳光照耀下还折射出星星点点的亮光,皱着眉头压了压帽檐,太刺眼了,仿佛在嘲笑她的自不量力顺带还交了一个好色的闺蜜。

“陶乐乐,你确定能在这乌压压的人群中找到你男神?再说了,过几天你男神不是要开庆功会吗?又不是不能去。”

今天参赛的有5000人啊!除去女人,这也得3000多吧!这放眼望去,除去脑袋后边绑辫的,披发的,再除去脑袋亮得反光,头上自带地图的,剩下的那些后脑勺也都长得差不多呀!

陶乐乐不想回答沈维夏的问题,低着头自顾地检查贴在自己身前的号码布贴牢固了没,还顺带的检查了一下沈维夏的,使劲的摁了摁,“遇不见就当锻炼身体了呗!你看你这个号多好1314,多撩人,说不定今天还有艳遇哦。”

陶乐乐夸张的挑眉以掩饰心虚,说完还贴心地给沈维夏整理整理头发。

这别人说锻炼身体不奇怪,陶乐乐说锻炼身体,这简直就是母猪上树、铁树开花、百年不遇。

她能早上6点,用夺命连环扣逼你帮她去买早餐,还偏爱喝那甜到腻死人的豆浆。

就这,还说锻炼身体!

呵,嘴角抽了抽,“陶陶,昨天玩游戏输了?输的还挺真的。”

“哎!昨天输得老惨了,要不然也不会轮到我……来跑……马拉松啦!”被发现了,什么时候发现的?“你怎么知道?”哎哟呐!沈维夏这个女人是越来越聪明。

“没见过这么处心积虑输的!”美目圆瞠,俏唇微抿,典型生气的表现。没事没事,我们维夏,心眼软不经求,好哄。陶乐乐低眉顺眼,瘪着嘴巴,装委屈忏悔状。

果不其然。

“好了好了,来都来了,就当锻炼身体了。”看着陶乐乐那一脸小媳妇样,沈维夏早就乐了。她确实有点儿生气,陶乐乐为了这点事还跟她“编故事”,说实话,她就不陪她来了吗?虽然很勉强,不过也经不住她求呀!

枪声一响。

涌动的人群疏散开来。

沈维夏慢悠悠的跑着,完全一副重在参与的态度。脑袋左转右转,眼神东瞄西瞄,忙着找寻陶乐乐的身影。

她都没注意,身后有一个身形挺拔,四肢修长的英俊男人在她身后以龟速前行,边颠边跑,颠的多跑的少,一双眼睛就像定在她身上一样。

跑了有七八百米,沈维夏碰到了被前一拨人落下来的陶乐乐。

虚软的步子,极其紊乱的呼吸频率,已经泛红了的双颊,微喘的声音,“刚刚……一吹哨我…我…被一大群人连拥带挤的……给推了出去。”陶乐乐本还想再说一句,奈何气力不足啊,也就放弃了。

这体格?这连1000米都不到呢!就这样了还来参加马拉松,谁给的自信啊!这还是半程马拉松呢?

“这种半马拉松全程得21公里左右,你就是走也得走5公里再弃权,至少没那么丢人,嗯,你慢慢努力。”沈维夏无视陶乐乐那求救得小眼神,慢悠悠的拉开运动服口袋上的拉链,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耳机和迷你mp3。

旁边某乐惊喜的手都伸出来了,沈维夏麻利的带上耳机按了播放键,给了个“我先走了”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