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相遇前男友(1 / 2)

蚀骨霸情 一只笨兔 1207 字 4天前

我们在餐厅吃饭的位置是二楼靠窗的位置,由于角度问题,我们可以看到餐厅二楼的全貌。

而且窗外的街道、过往的行人,我们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只是一家当地有名的中餐厅,所以能来这里吃饭的,大多都是工作中中上收入的人群。虽是消费偏高了一些,但餐厅内的装修和就餐氛围是极好的。

我甚至还能看到有的女性穿着我品牌店里的设计作品在餐厅出入,小小的成就感还是少不了的。

这时二楼楼梯上来了一对情侣,起初我是不在意的。不过我眼角的余光刚好留意到,安妮看着上来的两个人之后,脸上闪过一丝的不自然。

此时谈笑之间走上来的,女人正挽着男人的胳膊,动作很亲昵。男人很配合身旁的女人,两个人向预定好的餐桌走去。

首先我眼前看到的就是一袭橙黄玫瑰色的抹胸裙,裙边是精致的花边点缀,这女人的身材看上去一般,但皮肤倒是白皙,看得出来,自小就是个娇生惯养的模样。

这女人黑色的微卷长发垂到肩上,衬出了奶白的脖颈。再往上看,是微红水润的嘴唇,扭头笑起来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深棕色的眼睛里闪着幽光。

这张脸,这不是偶尔会出现在杂志上的名媛富豪千金吗?名字是,陆知秋......看同行的二人手上都带着结婚戒指,那陆知秋身旁的这个男人便是她的老公没错了。

早就听到过两人结婚生子的消息,算起来,两个人的孩子,现在都有个几岁了。不过这陆知秋保养的还挺好,不像是个生过孩子的妈妈。

再看陆知秋身边的男人,西装革履。墨黑色的头发搭在前额,一双隐藏的双眸,从这个男人的眼神能感觉到,这是一个温柔内敛的人。眉眼间透露着重情的气息,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

到达餐桌座位之后,男人给陆知秋调整好座椅自己才入座。姿态长相如此,一定也是个不错的男人,不然怎么能跟陆知秋这样家世的女人结婚。

“看什么呢?可艾,怎么这么入神?饭都不吃了吗?”龙少云看我发呆,在餐桌的对面静静地看着我。

龙少云和安娣坐在我和安妮的对面,而刚上来的陆知秋二人,餐桌的位置刚好与我们的餐桌隔了一个桌的距离。龙少云是背对陆知秋夫妻二人的,自然不知道我刚刚是因为陆知秋他们走神。

“没有啊,我就是碰巧看到了那个富豪千金陆知秋。你自己看,就坐在你身后一个桌的距离。”我回答着龙少云的话,重新拿起了筷子。

龙少云转身看了一眼陆知秋二人的方向,淡定的喝了一口水。“女的没什么印象,不过那个男的,我倒是有过一面之缘的。”

听到这里,安妮停下了手里的筷子。我确信这个人与安妮之间,一定有着什么关系。

我知道她是对龙少云说认识那个男的感到惊讶,而出于对安妮表现的好奇,我又主动多问了龙少云一句。“你们什么时候见过的?”

“不久前工作上有过一次合作,这个人能力还是不错的。待人尚可,现在也算得上是商业场的精英。”也对,龙少云在商业场上打拼这么多年,自然也是认识不少业界的人。

“时隔还没有太久,跟他的合作很顺利,我个人比较认可。所以他的名字我还记得,叫顾傅恒。”龙少云给安娣夹菜的时候,漫不经心的多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