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血魔元魂大法(第三更)(1 / 2)

独步天下 宅猪 1570 字 13天前

那两条触手眨眼间吸干了栾良玉,啾啾怪叫,呼啸向栾师平脖子刺去,叶旭也迈开脚步,轰隆隆向他冲来。

栾师平胆战心惊,浑然没有了斗志,一言不发,急速后退,纵身窜入密林中,消失不见!

叶旭与周世文都松了一口气,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中看出劫后余生的喜悦。

栾师平的实力超出他们太多,即便他们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令对方受伤,他们能够在对方手中逃出姓命,并且将他逼走,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

“少保,你修炼的究竟是什么邪门巫法?那两条触手真是邪恶,神出鬼没!”周世文惊魂甫定,狐疑道。

叶旭摇了摇头,道:“不是我,我若有这个本事,早就用了出来。”

山林中突然传来一声轻笑,一个衣白胜雪的少年缓缓从林中走出,唰的打开折扇,微笑道:“两位世兄别来无恙?”

“方辰?”叶旭呆了呆,死死盯住他的身后。

只见方辰的元气氤氲如云,在身后形成一个奇特的怪物,形如心脏,咚咚跳动,又像是巨型章鱼,挥舞八条触手,显得诡异万分!

刚才就是这只元气化形的怪物,将栾良玉吸诚仁干!

“小白脸,这是什么巫法?”周世文也惊呆了,想起他们在黑鹄岭遇到的精怪尸体,只怕就是方辰出手,将那些精怪干掉!

方辰的脸色比从前更显得苍白,轻轻抚摸触手,如同抚摸心爱的女人,微笑道:“这便是我在五层波罗妙善青玉楼中得到心法,唤作血魔元魂大法,既是巫法,也是心法。我的元神乃是血魔心脏,与血魔元魂大法最是契合,无论是精怪还是巫士,都会成为我的补品,吸收了他们的修为和气血,便可以让我的修为源源不断飙升!”

他舔了舔嘴唇,露出雪白的牙齿,微笑道:“两位世兄,我的修为已经远远超过你们,达到培元五品!正所谓相请不如偶遇,不如就在这里,让小弟送你们归西,把你们统统变成我血魔心脏的养料!”

周世文嘿嘿笑道:“小白脸,你还是这么嚣张。只怕你还不知道,昨天少保和叶秦这两个混球,在青槐楼把你姐姐方菁给瓢了,而且还没付钱……”

叶旭悻悻道:“周兄休要挑拨,那是我大哥叶秦所为,况且没付钱也算不得瓢……”

“你们找死!”

方辰勃然大怒,脸色变得血红,身影一闪,鬼魅一般便来到他跟前,四条触手向他刺去!

周世文嘿嘿一笑,风雷双翅展开,呼啸冲上高空。

与此同时,四条触手刺到叶旭面前,叮叮叮爆响,这四条触手落在他身上,竟然统统被反弹回去,根本无法刺破他的龙鳞!

“方兄,住手!”

叶旭枯瘦大手将四条触手抓住,用力一捏,四条触手统统爆开,笑道:“刚才只是与你开个玩笑,你的血魔元魂大法虽然很强,但你追不上周兄,也破不开我的防御,何必多此一举?”

方辰见状冷哼一声,知道自己的确无法奈何两人,收了血魔元魂大法,傲然一笑,道:“时隔两个月,咱们三人再次会面,叶兄,如今只有你勉强能做我的对手,至于周兄你么,只知道逃跑的人,已经不配和我交手了。”

“呸!”

周世文吐了一口浓痰,大咧咧道:“等老子学会一门攻击类的巫法,打得你连你老母也不认得!”

“好了,大家少说一句。”

叶旭开口道:“方兄,黑鹄岭的精怪都被你杀光了?”

方辰傲气凛然,道:“不错。方某正打算前往鹰愁涧,看一看那里面究竟有什么厉害角色,能不能阻挡我的脚步!却没想到在这里居然遇到你们两位,被人杀得狼狈不堪,索姓出手救了你们一命。你们不必感激我!”

“奶奶的,哪个感激你了?”

周世文骂骂咧咧,突然看向叶旭,蠢蠢欲动,嘿嘿笑道:“少保,去不去鹰愁涧?小白脸口气这么大,一起去看看他是怎么死的也好。”

叶旭想了想,鹰愁涧困了三大巫荒世家足足三百年也没有打通,比黑鹄岭凶险了百倍,曾经三大世家不止一次联手,派遣巫士深入,不过没有一人能够活着回来。

若是他们能够将鹰愁涧打通,绝对是一个壮举!

“以我们的实力去鹰愁涧还是太薄弱了,去那里也不是不可,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此行凶险重重,咱们须得精诚合作,一个人有难,其他人必须援手,绝不可落井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