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鑫鑫以前很少吃鸡爪,一般都是用筷子夹着鸡爪一点一点地咬着,吃得很慢,也很费劲,这种吃法,还是黄鑫鑫和鹿白学的。
至于鹿白是和谁学的。
这还需要问吗?
当然是鹿原野了。
鸡爪现在已经被分成两部分了,先啃骨头那一边的,这里的肉很少,黄鑫鑫用门牙啃着,三下两下就把中间部分的皮撕干净了,然后剩下两边。
黄鑫鑫咬住一头,轻轻一带,就全部带下来了,这一口里面有骨头,也有软骨,她的嘴巴里面发出了嘎嘣嘎嘣的声音。
黄女士听着这个声音,不自觉地吞了一下口水。
嗦干净骨头上面所有的肉,剩下的,就是肉多多的脚趾部分了!
捏着脚趾,黄鑫鑫一口就把掌中最多的那块肉,并着从骨头上撕下来那一条长长的皮给咬了下来。
这一口,可以说是这只鸡爪,最让黄鑫鑫满足的一口了。
也是唯一的一口。
没有任何的骨头,口感味道都是一流!
剩下的就是脚趾部分了,脚趾部分的骨头很小,一节一节的又很多,以前是黄鑫鑫最不喜欢吃的地方,但是现在!
黄鑫鑫一根一根地吃掉,不一会儿就把小骨头吐了出来。
哈!如果以前的鸡爪都这么好吃的话!她就不怕麻烦了啊!
嗦了嗦自己的手指,黄鑫鑫的夜宵快乐时光现在正要开始呢!
给自己倒了一杯路上买的冰雪碧,黄鑫鑫吨吨吨地喝下去半杯,啊哈!
真的是好痛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