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赤膊上阵(二十)(1 / 2)

“你喊什么喊?那么大声干什么?怕别人听不见吗?谁跟你说好了?是你自己说好的,我可什么也没答应过你,再说了,你的那些药都是过期的,早就让我给扔了。晚上你过来,咱两庆祝一下。”李君在电话里情绪并没有受到他的影响,继续兴奋的说道。

那一次两个人关于要孩子的事虽然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但第二次郭天来的时候,给她带来了大包的药,所以,他一走后,她连看也没看,全扔到垃圾桶里去了。

放下电话,郭天明感到自己的后背一阵的潮湿,他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在一瞬间出了一身的冷汗,把贴身的衬衣都给浸透了。

他无力的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

如果以前李君跟自己说要怀上自己的孩子,虽然自己极力反对,但还真没太当回事,毕竟那种事不是说怀上就能怀上的,再说了,上一次手术她才做完不到一、两个月,身体恢复到可以怀孕的状态,怎么着也得年八的吧,时间一长,她的那种想法就会慢慢的淡化,自己在慢慢的做她的工作,也许就不会再想孩子的事了呢。

只是让郭天明没有想到,这个李君竟然是神人一个,身体如此的了得,撂下耙子,就是扫帚。没出二个月,那个刚挠下去,这个竟然又种上了,就算种地瓜、土豆,也没有这么快的。这让郭天明一时间有些六神无主了。

对自己来说,现在是关键时期,厂部已经决定成立销售总公司,总公司成立后,要设立驻外办事处,办事处的级别是厂内处级单位,属于中层干部。

当然,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别看驻外办事处只是个处级单位,但跟厂内的处级单位相比,性质上完全不同:因为这个处级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

跑了这些年销售郭天明知道,独立法人那可太重要了。

独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按着我国的现行的《民法通则》,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说了这么一大堆,就是想告诉大家,这个独立法人是多么的重要,一旦自己当上了这个独立法人的代表人,那么这个办事处就是自己的天下,与厂里的关系,也就变成了买与卖的关系,这样一来,办事处的财产自己就有了支配权,而剩下的利润,虽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但分配权在自己的手里,里面的油水可比现在大得多了。

如果不出意外,自己是最先成立的五个办事处的处长之一。当然,对于这五个位置,盯上的人不下于二十个,好在自己是个老销售了,无论是能力还是在销售系统的人脉,都得到了厂领导的认可,这五个位置,应该有自己的一个。但前提就是自己前面说的:不出意外。

李君怀上了自己的种,算不算意外?当然算意外了,如果细细的追究起来,应该是一个不小意外:那就是对外人来讲,李君现在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二十来岁。而自己有家有室的,女儿都能打酱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