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他们瞎了。”他说。
任明卿觉得他说这话时的表情很古怪,在幽暗暧昧的灯光下,他的眼睛甚至像蛇一样闪闪发光。那种光芒是一种隐约的疯狂,狂妄自大,愤世嫉俗。他不像是在夸奖人,但任明卿却又敏锐地感觉到,他也不是在说谎。他是认真地给予了这个故事很高的评价,用一种几乎于鄙薄的神态。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抚了。如果庄墨表现得欢天喜地,直白热烈地夸奖他写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会觉得对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庄墨表现得很焦躁,他直到现在还在兜圈子,扶着沙发平复心情,故意背过身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表情。“他也是一个写手,一个职业作家。也许我的故事里有什么东西让他很嫉妒。”
当任明卿脑海里跳出这个念头时,他被吓了一跳:他怎么能那么揣测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这种可能,他的头脑变得晕乎乎的,身体也变得轻飘飘。别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药,他飞快地浏览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间又觉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边做着忏悔,一边躲到屏幕后面,努力把注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观察房间另一头的庄墨。为了逃避自己肮脏的想法,他躲进虚构的世界中,没用五分钟就彻底进入了状态。他敲击键盘的速度逐渐变得飞快,他的神情变得放松,呈现出一种在现实生活中不曾有过的坚决和力量,肆意执掌着笔下人物的生杀荣辱。
庄墨不知什么时候转过身来,冷冷地审视着这一切——他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了。
任明卿现在的功底绝非两年前可比。那五篇样稿,现在回想起来是如何地稚嫩,现在的他简直令人震惊。
庄墨盯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冷肃的面容,心想:你到底写过多少书?一百万?五百万?或者更多?
一个人的文字是没办法骗人的。新手跟写过一百万字的人,没法比;写过一百万的人和写过一千万字的人,也没法比。这倒不是说他认同又长又臭的裹尸布,而是大量的训练会洗髓伐骨般改变一个人的语感。这两年里,任明卿一定写了非常多非常多的书,他的文字流畅度简直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庄墨第一遍看的时候,忘掉了自己是个编辑。他就像一个初中生,读到一个有趣的故事,就这样一口气从头读到了尾——然后发现是篇太监。这对他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已经近两年时间没有追完过任何东西了,不论是电视剧还是书籍。他的g点太高,再伟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阶段,而庄墨的耐心极其有限;同时,他太过专业,作者一抬屁股就知道放什么屁。可是在刚才,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为什么而来,只是沉浸在任明卿构建的世界里,在文字迷宫里兜圈。
庄墨有一点恼火。从某种意义上说,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败了他作为编辑的天才。
他担忧的巴托比症候群没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现,任明卿几乎什么也没有改变,甚至愈发熠熠生辉。他的故事依旧神秘迷人,悬念十足,节奏明快;他在文章结构上更加老练,同时,在塑造人物时摆脱了优柔寡断。他一提笔就带着一种强烈的个人风格,跟他本人极其不搭。他在现实生活中软弱无能,因为惯于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没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辙。即使是庄墨,有时候也傲慢地认为,他缺乏深邃的灵魂。但在他的故事里,他是如此敏锐、准确、一针见血,他的心理描写让人联想起陀氏,他嘲讽一切假象时尖酸刻薄的模样让人想到了简·奥斯丁与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肤浅的情节,在他笔下都透着一种浓烈而危险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视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让人喘不过气。而他总会对背景色上那片阴魂不散的黑暗,报以十二万分的力量,让人怀疑那具软弱的躯体里,是否真的有那么坚强的心灵。
所以这一切都是怎么来的呢?他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样隐瞒了真实身份?他其实是个名作家,写过很多很多书?庄墨凝视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脸,想从他战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问题的答案。
很快,庄墨推翻了自己的这个假设,重新变得火冒三丈。在看过任明卿的稿子后,他一直处于一种一触即燃的状态。
毫无疑问,任明卿是个天才,而且他认真对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没有任何领路人,他也没有走岔道。他没有轻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创作一些转瞬即逝的东西,换取名利,然后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测的磨难中不断磨砺自己,他的心灵依旧是深邃而单纯的。
可是这难道不可笑么?在这个谁都可以写两笔的时代,很多人轻易地发了横财,很多人冠着作家的名头招摇撞骗,获得了以他们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东西。他们放个屁都有人追捧。同时,真正的作家却在酒吧里端盘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好。
庄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愤世嫉俗,也厌恶任明卿胆怯懦弱的表情。他刚才的样子仿佛在说:如果你说我写的不好,我这就走出门去,以后再也不写了。他的眼睛就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能如此不自爱?
“全都瞎了眼。”庄墨心想。
他是如此愤怒,以至于有那么一小会儿,他决定什么也不做,让任明卿珠玉蒙尘,活该是个报应。只是当任明卿终于写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满面油光地把笔记本递给他时,庄墨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决定继续他之前的那个计划。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们就不会为错过他而感到后悔。而且,对任明卿来说,当名作家显然是更好的命运。庄墨平静下来以后,就无法对任明卿太过苛责,毕竟他写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当做了主角。
第16章 比稿:无人生还
任明卿写完刚过十二点。他站起来走了走,活动了活动自己血脉不畅的左腿,然后非常谦虚地请庄墨过目。庄墨说了一些鼓励他的话,却没有给他任何指点。作家在创作中是高度亢奋的,现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烧着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熄灭。他的身体还没有好全,又连续熬了两夜、挖尽了脑油,一分钟里他打了三个哈欠。庄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头,塞上出租车,撵回家里,最后灌进了被窝。
第二天,任明卿依旧摊在床上起不来,庄墨给他定了个闹钟,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写完,却因为赖床而忘记交稿。
一走进公司,庄墨就听见烈火哥正在给许唯打电话:“许总,那个稿子我们还没排出来……啊,为什么?哈哈……那不是短篇还没收齐么,排版就还拖着……插图?哦对对对,插图也没画完,我们给配了十一张插图,画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彩图?当然是彩图啦,全给上铜版纸……”烈火哥这么诚实守信的人,撒起谎来尴尬得让人恨不得捉刀自杀,最终他通过哭诉办杂志有多辛苦说服了许唯,许唯答应下厂之前再看排版。
庄墨从进门开始,就觉得身后有道若有若无的视线,回过头,正对上叶瞬的眼光。叶瞬没有想到庄墨如此坦荡,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一丝了然于心的微笑。现在他不再忌惮庄墨,因为他自恃抓住了庄墨的把柄,而庄墨只觉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来齐了以后通知十点准开审稿会,让大家先把稿子发到群里,所有人都过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两个文档,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应他,大家都面有菜色。白殇殇没有交稿;可达没有交稿;任明卿还是没有交稿。烈火哥从大家的面有菜色上感受到了严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励大家:“催起来催起来!不到最后一秒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