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烈日,一股子微风吹来,卷着热浪吹拂在刘傻根的脸上,还带着一些鲜血和腐臭的味道,让他感觉甚是难受。
忽然,刘傻根猛然一把抓起狙击步枪,毫不犹豫的将那一颗子弹押入枪膛,拉起枪栓,一双眼睛死死的盯住天台入口。
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传入耳膜,尽管对方的声音已经很轻很轻了,但刘傻根还是能够听到。
一个后脑勺从正方形的天台入口探了出来,刘傻根下意识的就想要扣动扳机,但看清楚这人是谁后,立刻便收了枪。
“哈哈……我就知道你死不了!”王福军一个纵身从楼梯上跳跃上来,对着刘傻根就是一个熊抱。
再次相聚,两人均是大喜,一边往天台下走,刘傻根一边就疑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个天台?”
王福军嘿嘿一笑不说话,不管刘傻根怎么问就是不说。
之前在教皇大饭店里面观察罗斯柴尔搜索废墟的时候,对面天台上的一道反光引起了他的注意,很快他便确定了刘傻根的位置,在教皇大饭店里面找到几个空酒瓶往里面装了点氮氧混合气制作成一个简易的烟雾弹,趁着他们没有视野的功夫便绕到了楼下,钻上天台。
来到教皇大饭店门口,门童小阿曼立刻打开教皇大饭店的大门,教皇大饭店内众人捧着鲜花,就像是迎接英雄一样迎接着刘傻根的到来。
门外,卡赞族人纷纷朝刘傻根投来感激的目光,所有人都知道罗斯柴尔为什么撤走,若不是这个来自的东方人,恐怕大屠杀已经开始了,今天之后,那座尸骨大山上一定会更高。
“约翰,你……你竟然还没有死?”教皇大饭店内,珍妮立刻从里面冲了出来,普紧刘傻根的怀中,脸上挂满了泪水,在昨晚她还想着怎么样才能让世界上的人记住这样一位大英雄,可没想到今天早上他就活蹦乱跳的再次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
要知道那可是一个人在几千名士兵的追击之下生存下来的啊。。
更加离奇的是,他还再一次充当了救世主,成功阻止了这一次的大屠杀。
珍妮泪流满面,在刘傻根的怀中哭的涕泗滂沱,教皇大饭店的众人挂着笑容,可以说刘傻根的一己之力击退了对方数千人,而且还成功阻止了这一次大屠杀,这功劳真的是太大了。
“来!开香槟,为我们的勇士干一杯!”一位白人老头大声喊道,众人连连表示同意。
刘傻根笑了笑,刚准备进去,可一扫眼却看到那些卡赞族人的目光,他们眼中虽然也有些许的兴奋之色,但相比较之下更多的却是悲伤,忧愁。
国家发生战乱,亲人死的死伤的伤,未来的路在哪里没有人知道,一百米开外的一座尸骨大山全都是他们的族人,里面或许还有他们的亲人,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怎么可能会像这些外籍人士一样跟着狂欢呢?
“庆功宴暂时先别摆,我建议……先让死者安息!”说完话,刘傻根看向那座尸骨大山。
这边天气炎热,尽管昨晚刚下过大雨,但地底下和地表上的温度一直都很高,那边的尸体已经开始散发出了腐臭,隐隐约约间还能够闻到。
“对!应该先让死者安息!”穿着一身白衣的牧师走了出来,在胸口画着十字架开口道。
看到那边的尸骨大山,在场所有人都沉默了,在这样一座尸骨大山下没有人能够欢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