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尉的包很大,这是他在到燕京前就让董许愿帮忙做的,用的都是结实的土布,两层布叠在一起,针脚又细密,十分结实,就是有点太大,时尉一背上,顿时占了半个身子。
“今天不去,我得去赚生活费了。”时尉往鞋子里塞了点用纸巾包起来的棉花,又将鞋带绑得更紧才站起来。
东西都是昨天已经买好了的,今天背上就可以走了。
“我今天先去探探路,要是有赚头的话,我们下次一起呀!”宿舍六个人,除了路远之,其他人的家庭条件都不怎么样。
林峰今年十六岁,上面七个哥哥姐姐,他是死了命地读书,早一年读完书早一年为家里减轻负担。因为他读书人的身份,绝大部分的时间都不能干活,家里孩子多,又还没有分家,哥哥们的怨气都挺大的。
“那就先谢谢你嘞!”林峰缺钱,比时尉要缺得多,他来读书,家里只给了二十五,除去十八块六的车票钱,他要用这六块四度过四个月。
不是他哥哥们多苛责他,而是偏远山村的人穷苦人家哪里能想到大城市花钱的地方那么多!农村人是没有粮票分的,他们拿到手的就是粮食,为了给林峰凑粮票,一家亲戚全部出动,又搭上之前镇上给的钱,才给林峰拿了几十斤粮票。
但光有粮票没用啊。
林峰这些都不知道,本来因为自己手里的钱很多了,毕竟从小到大,在他手里面值最大的钱也只是一毛,乍一下有了六块多,他都要乐得找不着北了。但在燕京这个大城市才待了几天,他就越发觉得自己没钱。
时尉先他们一步,背着大包,去食堂花了钱和粮票买了五个比两个拳头还要大的白面馒头,又买了五个巴掌大的饼装上。
时尉赚钱的心情很急切,但赚钱的同时,他不会亏待自己,经历过残疾和病痛折磨的他,比任何人都懂得健康的意义。
“拿着。”
时尉一边啃着饼一边走出食堂,正好就碰见了路远之。路远之的眼神冷淡,过来给了他两个小东西。
时尉低头一看,是两个指环,但又不是单纯的指环。
与光溜溜或是镶嵌了什么宝石的指环相比,这种指环看着就很不好惹,尖尖的锐角又吓人又闪亮,如果带上这个把拳头往人脸上招呼的话,一下就能给扯下一大块皮肉来。
路远之是个很冷漠的人,他不爱和人接触,但这就不代表他没教养,相反他的教育十分地好,只不过不怎么会做表面功夫,给人的感觉就很傲,又傲又冷。
这时候可没有那么多小妹妹们追着冷酷帅哥喊欧巴,大家喜欢的也不是路远之这款,所以即便路远之的脸长得好,身材看着好,但他给人的印象却不好。
但时尉知道,路远之是一个很善良很热心的人。时尉跟他算不上太熟,他也没问过时尉要去干嘛,也没干涉过他。他只是在时尉出门之前,默默地送上了一件小东西,一件能起点保护作用的东西。
时尉只觉得心被熨得又暖又软,握着指环叫住了快步走开的路远之:“我回来就请你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