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无数次需要重申的是,叶夜是个渣男。他渣得理直气壮,毫无良心,能够大大方方地献上所有的爱,也能够理所当然地去承别人的好。
边叔叔对他好,叶夜自然是知道的,事实上,叶夜甚至觉得,即便是以后离开这个小世界去泡了更多的仔,自己也不再可能能够碰到像边叔叔这样有资本,有阅历,有皮相,却仍然愿意为他弯腰递拖鞋的人了。
可是该怎么说呢,对于叶夜而言,所有的旧爱都能分出个一二三四,轻重缓急,他愿意和边淩回家,前提是秦钰从来没有出现在叶夜的眼前。
新欢是永远无条件的优先级第一。
所以在和秦钰约好见面的时间之后,叶夜就在心里做好了再也不见的准备。
扪心自问,叶夜其实舍不得离开边淩,但是他也知道,以边叔叔的性格来说,能够不计前嫌地接纳自己两次已经算得上是不可思议。
所以这次离开之后,很大可能上,为了自己,也为了边叔叔,叶夜都不可能再回来了。
叶夜想得明白,但面上却仍旧看不出什么明显的变化。他只是放下手机,爬到了边叔叔的单人沙发上,吭吭唧唧地强行挤进了一个座位,两只手顺势抱住了边叔叔窄细的腰。
两人挨得近,彼此的体温透过衣料熨帖在对方的皮肤上,像是暖烘烘的水袋。边淩不由得侧目看他,就见小男孩眨了眨眼,搂着腰的胳膊动了动,眼睛就意味不明地眯了起来。
边淩动作微顿,眼尾慢慢挟上浅淡笑意,像是打了层薄薄的胭脂:“怎么?”
叶夜黏糊糊地贴上去,温热的鼻息打在边淩的耳廓,声音故意放得含糊:“叔叔的腰不是腰。”他笑了起来,“是杀清安的弯刀。”
边淩跟着笑了起来,促狭问:“大白天,没关系吗?”
叶夜吃吃笑着说:“那不是更好吗?”
之后的事也算是顺理成章,熟门熟路,他们就近去了书房,房间窗帘半遮半掩,某个瞬间,叶夜抬眼看见了落在边淩脊背上的一块阳光。他恍惚伸手去摸,只摸到了一手湿漉漉的汗而后,又被边叔叔握了回来,在指节上落下个柔软的吻。
叶夜看着边淩止不住地笑,眼睛是全是光,暖褐色的眼睛融化在太阳之下,像是柔软的蜂蜜。
在那一刻,没有人会怀疑面前人的真心与爱慕,没有人能窥破这情深义重之下的告别意图,边淩也不能。
欢爱结束之后,也快临近午饭时间了,叶夜赖在书房的沙发上不肯动,哼哼唧唧撒泼耍赖地要边淩抱,最后成功得到了对方一个无可奈何的叹气和公主抱,高高兴兴地洗了个澡。
合拍的快乐运动总是让人受益无穷,两人之间的美好气氛一直顺利延续到了吃完午饭,去花园的小花圃给还没□□的玫瑰花浇水时,叶夜恍若不经意的那句:
“小顾老师还好吗?”
边淩浇花的动作微顿,侧头看他,镜片反射出薄薄的光,叶夜看不清他的神色。
边淩说:“他没有生命危险,但短时间内不会出院。”
叶夜点了点头,双手背在身后,摆足了乖巧又小心的模样,弯腰歪头看向边叔叔的脸,声音降得小小的:“那我能去医院看他吗?”说到这,他又自觉地解释说,“只是看看他,毕竟那天我能安然无恙,也是托小顾老师的福。”
他巴巴地问:“可以吗?”
如果放在之前,还没有和秦钰约好时间之前,叶夜其实不会选择这么快就和边叔叔提出去见为自己头破血流的前男友,毕竟不管对于谁来说,这似乎都有点太扎心了。
但顾奕笙毕竟是边淩送进医院的,根据叶夜对边淩的了解,边叔叔肯定还会对顾奕笙的情况外关注一段时间,所以如果自己在离开之后再过去找他的话——叶夜自觉是没有能力躲过边淩的眼线——最后的结果十之八九是被边叔叔逮个正着,再打断他的腿。
为了防止这个血腥暴力场面的出现,叶夜只能暂且选择不解风情了。
在提出这个请求之前,叶夜其实想过边淩会拒绝他,或者问他为什么,基于这个可能性,他甚至在心里打了个哄骗卖乖的腹稿,但出乎意料的是,边淩只是看了看他,便颔首答应了。
“上楼换个衣服。”边淩放下手上的喷水壶,慢条斯理地把折起的袖口放下,语气堪称温和地说,“我带你过去。”
叶夜受宠若惊。
但很快,叶夜就知道边淩如此爽快的原因了。
顾奕笙失忆了。
与自己看过的电视剧不一样,顾奕笙的失忆似乎并不是那种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了的症状,而是由脑部撞击导致的轻微脑震荡引起的逆行性失忆,据医生所说,顾奕笙大脑的基本逻辑认知都很正常,只有记忆出现了短暂的缺失,忘记了近一个月以来的经历。
“不过不用太担心。”医生微笑着解释,“这类病人在之后大概率会慢慢想起来的。”
所以此时此刻,顾奕笙忘记了叶晨阳的死而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