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他了。”叶夜遥遥地指向零食的货架,又重复了一遍,“所以不能和你回去。”
顾奕笙不明白。
他完全不明白。
在他乏善可陈的人生里,所有对爱情的认识明明都来自于面前的人,那些凝视,亲吻,专注和全心全意,明明都是他告诉自己的。
可现在,他的太阳说,我还喜欢你,可我要离开你。
“不对,顾奕笙。”少年看向他,似乎看透了自己混乱的想法,然后清晰地,一字一顿地说,“是你来决定,要不要离开我。”
就像是以前每一次叶夜喜欢上了另个男孩时,他都会坦诚地和自己当时的男朋友说:“我喜欢上别人了。”
所有人都觉得那句话是分手,但对于叶夜本人来说,那其实只是一个询问。他依然喜欢男朋友,但也的确被下一个人吸引,于是他开诚布公,将选择权交给彼时的男朋友。
渣男如叶夜,他接受所有分手,也接受所有彼此折磨,但这不会阻止他去找别人。
毕竟下一个永远闪闪发光。
扪心自问,如果可以的话,叶夜很希望能够让大家一块坐下打麻将,互帮互助,共创美好未来。但是从各种角度来说,这种想法实在是有点过分缺心眼了——晋江应该也不让。
他只能让小顾自己做选择。
太渣了。
叶夜想。
渣得他就那么点的良心都在隐隐作痛。
但是顾奕笙没有回答。
他只是看了叶夜好一会儿,神色中的茫然和脆弱慢慢敛了起来,然后问了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问题:“周一还来学校吗?”
叶夜有点摸不准这个走向,但还是回答了句:“应该是去的。”
顾奕笙说:“好。”
“那学校见。”
——
边淩站在货架前,一手持着手机,一手拿着膨化食品的包装袋翻看,漫不经心地听着手机那头的声音。
那人话说得啰嗦,往日里他是要责骂两句的,但此时他心思不在这里,也就懒得去说。
他还在等叶夜过来。
边淩不答话,电话那头的人更是心惊肉跳,各种各样的好话说了个遍,直说得口干舌燥了,才听到了边淩轻飘飘地应了一句:“他想好了,那就随他。”
叶夜一靠近边淩,就听到了这么句话。
他凑到了边叔叔边上抬头看他,正对上边淩垂下的视线,他伸手摸了摸叶夜的耳廓,又对着电话那头又叽叽喳喳上的人随口说了句:“行,明天带他过来”之后,就挂了电话。
叶夜探头探脑地问:“有事啊?”
“公司的事。”边淩无意多说,“你处理好了?”
叶夜眼神飘忽。
边淩扬眉:“处理不好?”
叶夜捏着指头比划了一下:“差一点。”
边淩点了点头,神色平稳,没有再接这个话题,而是推着购物车说:“走吧。”
边淩没提,叶夜也就不提,跟着边叔叔走了两步,才想起了之前的对话,往购物车里探头看了一眼:“等等——等等,我的薯片呢?”
边淩:“垃圾食品。”
叶夜睁大眼睛:“您答应我了!”
边淩面不改色:“我反悔了。”
叶夜据理力争:“大人说话要算话!”
边淩振振有词:“小朋友也要听大人的话。”他这么说完,忽地看了叶夜一眼,唇角温柔地向上弯起来,恍若于冰凌凌的高山之上绽开了一朵花。
叶夜输了。
边叔叔恃美行凶,嘤。
也不知道是不是顾奕笙已经走了,后来叶夜推着购物车的时候,没再看到他的身影。
他和边叔叔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并在边叔叔的中老年人严格审核之下——只买了五十块钱的零食。
就这五十块,还是叶夜努力撒娇撒来的。
叶夜委屈巴巴地抱着单薄的零食跟边叔叔回了家。
说是家,其实就是叶夜曾经和边淩短暂同居过的那栋小别墅。
甫一下车,叶夜就觉得熟悉,这种熟悉感在跟着边叔叔进了家门之后,达到了顶峰。
并非是因为故地重游,而是因为纹丝不动。
沙发上的黄色抱枕没变,堆在沙发上的毯子没变,就连自己以前吃完冰棍歪七扭八黏起来的木头人也没变。
像是停在了他们离开家准备去滑雪的那一天,再也没人进来过。
叶夜惊讶地站在玄幻,身边的边淩已经脱了西装外套搭在沙发上,躬身从鞋柜里拿出了拖鞋,一如记忆里那样,放在了叶夜的脚边。
边家的二当家,高高在上的高岭之花,轻轻地在他脚边放了一双拖鞋。
叶夜抿着嘴角,有点想哭,他嘟嘟哝哝地问:“你没住这了吗?”
边淩直起身说:“重新买了套房子。”
“你不喜欢这了?”
边凌看他,觉得他的小朋友明知故问,却仍然回答道:
“只是在等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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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的边叔叔充满了正宫的大度气场,其实心里记账记得门清,就等着秋后算账。
——
小顾疯比程度: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