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他的养子,前罗宾现夜翼,迪克格雷森走了过来。
“找到了中意的目标?”他举着酒杯,刚刚和几个姑娘调完情,好不容易挣脱出来,身上还带着那种浓郁的脂粉味道。
布鲁斯暗中皱眉,瞪了迪克一眼,迪克的到来在他的意料之中,但是不在他的期待之中。
他的养子知道最近哥谭来了个差点攻破瞭望塔防御的家伙,他认为对方是为蝙蝠侠来的,布鲁斯遇到了点棘手的麻烦,于是坚持来了哥谭。
而布鲁斯认为,他纯粹是小题大做了。
“嗯,遇上一个人,他长得挺像我原来见过的一个人,不过他们俩的差别还是挺大的,我认识的那个可穿不起这么贵的衣服,于是就忍不住多聊了两句。”布鲁斯微笑的说,“说实话,我都没想到能在我邀请的人里面看到熟悉的脸。”
迪克立刻意识到布鲁斯是什么意思,他是说他见过这个人,但是那时候这个人和截然不同,并且,他今天邀请的宾客里面绝对是没有这个人的。
他知道布鲁斯的性格,蝙蝠侠有强迫症,或者说是极端的控制欲,他能够做到在宴请宾客前把所有会参加人的祖宗八代都摸清楚。
所以他说他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个人参加,那就是一定他没有邀请过这个人。
那么这个人会出现就很值得推敲了。
布鲁斯当然会记得这个人,前不久他遇到那个自称是第一次来哥谭的人,对方有一双很令人记忆深刻的棕色大眼睛。
而且他还给他对方一个手机,要知道那个手机本来是他给小儿子达米安的,只是正巧还没给出去而已。
按照蝙蝠侠的习惯,不装几个定位监控他是绝对不会开心的。
然而他回去不久就发现对方把手机上的所有东西都拆得干干净净,一点痕迹都没留下,这让他一下子就想起了钢骨查到的那个在哥谭的人。
他过后顺着最后定位找过去,却只找到了一个便宜的小旅馆。
“哦,布鲁斯韦恩还会有穷人朋友吗?”迪克眨了眨眼睛,“说实话,能让你记住的朋友,我还真想认识一下。”
迪克想去监视对方,布鲁斯摇了摇头,示意不到时候:“我喜欢我的朋友,我把我的钻石领带夹送给了他。”
领带夹
上有定位和窃听器,为了以防万一刚才他又趁着靠近对方的时候在对方西装下摆也贴了一个上去。
不得不说,该死的蝙蝠侠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