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婚礼,不需要弄太正式,可不弄正式一点,总有点不好意思,于是,这批人早早就开始准备,都买了西装,或是翻箱倒柜,把以前放起来的西装找出来,就为了能够在唐然的婚礼那天穿下。
这下倒好,所有都准备就绪,加入到迎亲队伍中来,完全没有问题。
有西装,穿上,然后在上衣口袋弄一朵红花,再在车头上弄点彩球什么的,车牌贴上几个新婚快乐,新婚燕尔,天长地久之类的就可以了。
本来,唐浩是准备挑几辆车凑合一下就可以,即使是那样,也能挑十几辆出来,排场也不小,可如此一来,家里准备好的东西就不够了,毕竟一下子多了一百多辆呢。
打电话回家,把事情一说,结果家里忙得团团转,对此,他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能苦笑。
“哥,你当伴郎么?”唐倩影突然问道。
“是阿,怎么?”唐浩好奇的反问。
“那伴娘呢?”
唐倩影鬼精鬼精的,把头偏过去,好像发现一块新大陆一样,说道:“嫂子,干脆你当伴娘吧。”
“我...”
林雅诗愣了一下之后,果断的拒绝:“我不行。”
“为什么?”唐倩影问道。
“我不会喝酒。”林雅诗说出一个很好的理由。
别看那边的排场,看这边的排场就知道,到时候酒水肯定满天飞,除了新郎新娘之外,伴郎和伴娘绝对是人群的主要攻击对象,酒量不好,不到两轮就被灌趴下,那多丢脸阿。
“这样吧,加多一对伴娘伴郎也没有什么。”
唐浩很大男人主义的站出来:“到时候有人帮忙顶,你小喝几杯就行。”
“噢...好吧。”林雅诗最终还是答应了。
参加婚礼,本来以为是当一个看客,结果却是真正的参与进来,不得不说很奇妙。
但即使是伴娘,穿着肯定不能抢新娘的风头,但那也是一套类似于婚纱的衣服,有些时候,穿上那衣服,会让人联想起自己穿婚纱的样子,真是很奇特的。
女人就是如此,一件事情能够联想到很多很多。
林雅诗此刻的心思就是联想,甚至联想到自己穿上婚纱是什么样子的,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个时候她美艳动人,也是世界上最幸福中的一个。
人生就那么一次,好吧,这社会,结婚可以很快,离婚也可以很快,一个女人,甚至一生之中可以穿上很多次有的婚纱,但那是别人,他林雅诗不会,一生之中,她只会穿一次婚纱。
这并不是对爱情的坚贞,而是她的性格如此,结了婚,就没有想过离婚,就算是离婚,下半辈子,也会一个人度过。
传统,很传统!
趁几何时,整个华国就是这样的传统,所谓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对家庭的负责,对婚姻的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