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贫困山区物质匮乏,快递也很慢,他一个月前买的东西,现在才到。
他转身下了山,下山的路不好走,全是土路,他往常要走上一小时。
这山下的白翁村是国家贫困村。位于海拔3000米,只有一条驿道通向外面世界,10年前才通了网和电。
他从山下望去,远远的山坡上建筑着着层层迭迭、密密麻麻、风格各异的民居,村巷村道都是清一色的石板铺就,且叁步一阶、五步一台,谁也数不清全村总共有多少级台阶。住在这里的村民都是些苗疆土着。
他在这小村子上完了小学初中,不过村上并没有高中,要上高中得去城里上。
但是去城里上学就得住校,可是那样——便不能再跟师父住在一起了。
于是他干脆自学完了高中的课程,然后随便弄了个高中文凭,参加了高考。
他一路走过山路十八弯,经过危险的锁链悬崖,一路弯弯绕绕,上坡下坡才进了村。
冯恪沿着青石板转走着,他上身穿着发黄的衬衫,下身穿着洗的发白的牛仔裤,都是十年前的老款,还是多年前城里人扶贫捐献的旧衣服。
齐耳的短发是凌乱的,丝毫没有发型可言,但即使是这样,他依然一眼就被村里的苗疆少女们发现了。
“冯恪哥哥来了!”
很快一群盛装少女蜂蝶一样堵住了他的去路。
他走到哪里都十分受女孩子待见。
原因是他长得太好看了,他那张脸雌雄莫辨,秀丽姝绝,即使在一群女孩子中,也是最显眼的那个。
他混身散发着罂粟般的涳濛气场,老土不讲究的打扮并没有让他显得黯淡,反而为他的抚媚妖冶增添了几分落魄的美感,更加惹人爱怜。
他对这帮女孩子回以微笑,时不时wink一个,立马引得少女的尖叫声不断。
不一会,他怀里就塞满了情书、荷包、水果鲜花。
终于,他一路突破了莺莺蝶蝶们的艰难险阻,来到了“刘记小卖铺”。
这个小卖铺埋没在一众土屋之中,泥墙糊的歪歪斜斜,显得破败又穷酸。
但是那老板刘师傅却显得颇为扎眼,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帅:他看上去就是个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邋里邋遢的,白胡子茬茬,头顶光秃秃的,翘着二郎腿,手里摇着个大蒲扇,正慵懒的靠在摇椅上。
扎眼的是他脚上一双特步球鞋。
鞋的版型是最普通不过的那种。
关键那鞋的颜色,金绿色的,太阳光一照,反射出的光在一众土屋的衬托下显得嚣张又妖冶。
他一年四季都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和长裤头。松松垮垮的,油油腻腻的,半透明的白背心下,可以看到赘肉松垮的胸膛上长满了黑毛,仔细去看,那毛里藏着的是一条触目惊心的狰狞疤痕,一直从他肚脐到延伸到他的脖颈。
不用猜也知道,这疤痕里藏有一段故事。
“小子,有点本事啊,考上了北大啊。”刘师傅远远见了这比他球鞋还夺目的妖孽,立马精神抖擞起来,大红色的快递包裹搁在他的屁股旁边,早就被他拆开看过了,他把包裹举过了头顶,挥了两下。
然而,他精神抖擞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小子。
冯恪撇了撇嘴,对待刘师傅丝毫没有对待老人该有的礼貌,“快把手机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