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年轻的alpha立即抬起头来,几个箭步就冲到了跟前,林厌起身给他让座:“坐下。”
迟纵犹豫了一秒,还是乖乖照办……听话的模样还真像只见到了骨头的狗。心中忍不住如此想着,林厌拿起毛巾,顺理成章的给对方擦起了头发:“我和溪月……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关系,其实并算不上十分的亲密,但是那小子比较粘我,所以关于他这个人,我还是比较了解的……”
话一边说着,手指穿梭在湿润的发间,因为还在滴水的关系,发茬没有干燥时那般刺手……林厌没忍住多撸了几下,迟纵正伸手掀开皮蛋瘦肉粥的饭盒盖,没有注意到对方的小动作。
“他这个人吧,看起来似乎对谁都很亲切,实际上更多则是单纯的礼仪……林家的家教很严格,从小他……和我都没少吃苦。”说到这里时语气稍稍停顿了片刻,“溪月能受到重点培养,说明他还是很有资质的,所以你不要看他外表柔柔弱弱的,内心或许也有强势的一面……”
迟纵幽怨的喝了勺粥:“这点我已经体验过了。”
他指的是自己尚未出口就夭折的告白,而林厌却似乎另外想起了什么,但很快他收回思绪,继续讲述起来。
但实际上,林厌一点也不了解林溪月——也不想去了解。这很正常,没有人想去认识一个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永远踩在自己头上的存在,哪怕他这二十年的人生都只为了替那人铺出一条康庄大道。
林厌不恨林溪月,因为他知道对方无辜;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就要去亲近和喜欢了,所以在给迟纵阐述的过程中,一半靠他主观臆测,另一半则大多数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在经过话语的包装后,听起来也挺像那么回事。
毕竟他没有理由去帮助二人交好,只是作为吸引迟纵老实下来的一种手段,林厌不介意编几个小故事哄他,反正是真是假不说,对方也不可能去求证。
他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说着,直到头发擦干最后一滴水,迟纵也喝完了最后一口粥……时间仿佛静止了一瞬,微风挽起垂落的窗帘,惹得大少爷狠狠打了个喷嚏。
林厌走去将其关上,又回过头,把刚吃完饭正好犯困的迟纵连哄带骗的拖回床上。后者也不知多久没睡,难得一刻放松,这会儿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却还拉着他的袖子不放,嘴里还含混的叫着林溪月的名字。
有那么一瞬间,林厌只觉得眼前这小兔崽子让他又爱又恨……到头来却也只是叹息一声,替他拉好被角。
反正……也只有半年了。
争取在最后留下个好印象,以后若有缘再见,也不会尴尬便好了。
第二十二章(现在)
救援来的还算及时,千钧一发之际,大少爷带着警察赶到,没让事情继续往更糟的方向发展。
林厌和林溪月被卡在变了形的后座里,林溪月肩部中枪,鲜血染湿了两人的衣服,在一片浓郁的铁锈味儿中,还带着那么一丝突兀的甜香……那是林溪月的信息素。
林厌被这两股矛盾的气息所包裹着,耳边是嘈杂凌乱的声音,有人的呼喊、有引擎的咆哮,有搬动重物时发出的摩擦,隐约夹杂着救护车的鸣笛……在那样短暂的片刻里,他的头脑一片空白。所有的思绪随着杂音逐渐飘远,唯一有实感的,是沾满了双手的、温热的血。
以及那压在他身上的、无法忽视的重量……因为失血过多的关系,林溪月以及陷入半昏迷状态,沉重的喘息拂过林厌被冷汗与热血打湿的鬓边,烫得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