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什么不重要,他到底去哪儿了?”
“死啦。”
“死了?!”
曲南休的心瞬间失重,好像被从几十层楼上抛了下去。
前一阵,人不是还好好地聊天呢么?不是还绘声绘色地,给自己讲把妹秘笈呢么!
半天,曲南休才反应过来:“不可能!前不久我还见过他。”
“怎么不可能?我一个熟人亲眼看见的,身上盖块布,因为老黄个子高,脚踝那里还露了一截。”
曲南休踉跄后退两步,心中翻江倒海:“怎么死的?”
那人*地继续踩压着脚下的硬纸板,以便待会儿好捆绑:“听说是被疯狗咬了,没舍得去打针,得了破伤风啊还是狂犬病什么的,那能不死么?说是被发现的时候,身边还有捡了半麻袋的空塑料瓶呐。”
曲南休的鼻子一阵发酸,眼眶里被涌出的温热的液体溢满了,管它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
没想到,那人话锋一转,又欢天喜地地说:“可惜了了那些瓶子,要是给我就好了,估计能卖不老少钱呢。不过,好歹他的地盘现在归我喽,哈哈!”
曲南休的心里,一阵阵撕扯的疼痛。
做人,何以麻木不仁到这种程度?难道一条人命,还不如几个破瓶子重要?
可能在很多人眼里,洪爷这个流浪汉的死,轻如鸿毛,顶多在茶余饭后提起来当个休闲话题,但在他曲南休眼里,绝对不是这样!
一起喝过酒、聊过天、说过掏心窝子的话,就是朋友,就是弟兄!
小曲仰起脸,用力睁大了眼睛,以免泪水接连掉落下来,强忍住悲愤问:“尸首呢?”
对方满不在乎地说:“派出所拉走了啊,确认身份,联系家属去啦!要是没人认领,就直接火化了,还不用交钱,不是蛮好嘛。”
那口气,就好像在讲述一只蚂蚁的命运。
曲南休只觉得浑身无力,好像生了大病似的。
他长叹一声:好好的人,就这样没了。
不知洪爷心心念念的儿子,能不能联系得上?就算联系上了,会不会愿意来见他最后一面呢?
洪爷当时喝了酒,兴高采烈手舞足蹈的样子,还在脑海——
“......以前我可不住这儿。信不信由你,早在九十年代初,我就靠走私黄金发了家......人不风流枉少年嘛!年轻的时候,你洪爷我好歹也算个小帅,身边一直没少过漂亮姑娘。洪爷我总结的追女人的方法,不外乎两句话——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遍世间繁华;若是她历经沧桑,就带她坐几次木马......”
“虽然发迹的滋味很好,但是如果有机会重来一次,我还是不走这条路了。都说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我还是踏踏实实地,守着老婆孩子过小日子吧。我儿子现在,应该三十多了,大概早就不记得我这个爹了吧......”
眼角溢出的泪,经冷风一吹,沙得疼,但远比不上心的疼痛指数。
曲南休吸了吸鼻子,把二锅头一瓶瓶全都打开。
闻到酒味,旁边那人忙喊道:“小伙子,你打算在这里喝啊?喝完了把瓶子留下呗!”
曲南休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他本该痛恨此人的冷血,但又不是太恨得起来。因为,几个瓶子对那人来说,就是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是眼里关注的头号焦点。
自己并没有权力要求别人高尚,要求别人富有同情心,更没有能力让社会做出任何改变。
唯一后悔的是,没有早点来看洪爷,陪他喝一场烈酒。这种遗憾,大概要跟着自己相当长的时间吧。
“罗教授,我要后悔药,十份!”
曲南休将二锅头尽数倾洒在桥下,就算是送这位晚景凄凉的忘年交最后一程吧。
“老哥,一路走好,小弟希望你去了一个,有爱、有酒的极乐世界,每天都能开开心心的。”
每次见过洪爷之后,心情都特别好,而这一次,曲南休却是拖着异常沉重的脚步离开的。
夜,更加黑得像个魔鬼,仿佛转瞬就可以将他吞噬。也许很多罪恶的起源,都是因为怕黑怕孤独吧?
他悲哀地想,如果自己现在死在这里,会不会有人知道?要多久才有人发现?
如果换成一个明星呢?
别说明星的生命受到威胁,大概就是他们换个发型,甚至换了颗耳钉,也马上就会有成千上万的粉丝点赞吧?
也许这个世界,真的像某本获得雨果奖的小说写的那样,分为第一世界的人,第二世界的人,和第三世界的人吧。那么自己和洪爷,毫无置疑都是属于第三世界的,而程六朝和李汤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