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素珍突然感觉窗格照进来的阳光像长了刺儿一样,刺得她不舒服。
路清明醒来的时候是挺热的。平时她不论冬夏,都会把被子适当地留一些缝隙,不然她这样的体质,就得焐出一身汗。
可和池慕云一被窝的时候,她就会把所有缝隙都封好,因为池慕云很怕冷,她也怕池慕云冻坏了。
稍稍一低头,她的鼻尖就蹭到了池慕云的额头。池慕云的发香和皮肤上的馨香争先恐后地侵扰了她的嗅觉,所以她没注意外屋已经有人在烧柴火了。
路清明悄悄地把一条胳膊拿出来。
池慕云睡得好香,长长的睫毛柔顺地在眼睑处打下阴影,唇瓣微张着,露出一点点洁白的牙齿,像孩子梦见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和玩具一样,娇憨得不得了。
路清明看了她一会儿,便被手上的痒意打断。
她的火力十足,可能是小时候锻炼出来的吧。那时候冬天大清早的就要出来干活儿,小小的孩子抵抗力不行,刺骨的寒风一吹,整个人便都被寒风冻透了。那时候年年长冻疮,后来跟着池慕云去了城里,冻疮才慢慢转好。
一睡热烘烘的被窝,手上便有些痒。
路清明慢慢地小心地把一只手从被子里拿出来,摊开五指仔细观察。这双手看上去修长有力,指甲圆润干净,但有些地方的皮肤有些暗沉、粗糙。那是冻疮活动过的后遗症。
路清明想起昨天听许雁枫说的。
“一双好手赢天下。”
——许雁枫在群里得意洋洋地晒了一下自己的手。她的手的确好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无名指上非常“低调”地戴了一枚钻戒。
路清明没注意到钻戒有多贵。她只是仿佛第一次发现,原来许雁枫的手是这么好看。
她一直都没注意过。
她自己的手却……
唉。路清明有些沮丧地挠了一下手上发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