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看着他干净漂亮的脸蛋,道:“整个南城,家中娶了六房姨太太的,你猜有几个人?”
沈眠问:“几个?”
那人道:“就一个,沈啸威沈大帅。”
沈眠眨了眨眼,说:“那又如何,我的身份又不是见不得人,你在路边随便抓个人,都认得本少爷。只是你不肯与我说,我才不肯老实交代的。”
“这倒是,倘若见过你一回,无论如何也是忘不掉的。”
他也不曾想到,在路上随便抢了一辆车,顺便还劫走了大帅府金贵的二少爷,思及此处,竟觉得很有些意思,倘若他不肯把人还回去,也不知大帅府上会如何鸡飞狗跳?
他看向对面,男孩正低垂浓密的眼睫,小口地啜饮热茶,粉瓣印在白瓷杯沿上,好看得不得了,握着杯子的指尖,淡淡的粉,衬得那手指头跟玉石雕琢一般的精致,水眸微抬,把人魂魄都给吸进去了。
他忽然呛了一呛,从前可不觉得自己喜欢男人,今日是怎么了?魔怔了不成?
即便他不愿娶那王家小姐,也不必找个男人凑合了去。
男人的身子,哪里比得上女人娇软馨香?视线落在对面那男孩身上,想到他方才把人抱在怀里,触手可及都是软乎乎的,鼻息间全是清浅香息,胸口顿时跟点了一把火似的,烧得他有些口干舌燥。
他大口灌了两口茶水,犹觉得不解渴。
“咯噔”一声轻响,他把杯盏放下。只伸手一捞,男孩软绵绵的身子便落在他怀里,真跟没有骨头似的软绵,一身的软肉,他有些上瘾似的捏沈眠的软肉,凑上去嗅男孩身上的香气,十七、八的少年,清新,又格外鲜嫩,让人恨不得咬一口。
那孩子却用手掌使劲推开他的脸,说:“你忽然发什么神经?还不放开我……”
连掌心都这样细嫩,他讷讷地问道:“你的皮肉怎么这样嫩,你说我咬一口,能不能冒出汁水来?”
沈眠一脑门黑线,暗骂一声“变态”,怒道:“你若是咬一口,只会冒出血水来。”
那人顿了顿,说:“也是。”
沈眠:“……”
别真是个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