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眠理了理衣袖,视线飘向窗外,落雪纷飞,天寒地冻的,他忽然喊了声:“停车。”
司机停下车,问:“是不是回去接小刘?”
沈眠从口袋摸出一块钱,扔给他,道:“去给我买几个烤地瓜,挑大的买,剩下的你自己留着。”
司机愣了愣,忙跑下车。
没一会,他抱着一个黄皮纸袋上来,递给沈眠。
沈眠一边捂手,一边吃,顺便浏览原主的记忆。
原主名叫沈明煊,此时才十七岁,是沈大帅的小儿子,这个时代倒不是特别看重嫡庶,只是他上面有个大哥,而且是一个极有本事,极有手段的大哥,所以在家里一直不受重视。
不受重视归不受重视,到底是大帅的儿子,谁能苛待他不成?
可问题是,他不是大帅的亲儿子,是二姨太跟外面男人偷情生的,这些年一直瞒得死死的,没人知道。
只是,纸终究包不住火。
沈眠啃了口地瓜,甜糯热乎,正好看到原主被沈大帅一枪射成跛子那段,差点呛到。
沈大帅名叫沈啸威,是个土匪一样的人物,在这个时代也算是一位响当当的枭雄。
这个世界与沈眠所知道的历史并不相同,并未受过外族侵略,只是前朝被推翻后,国内战乱不断,军阀割据,一方势力要引起国内变革,向西方发展,另一方势力却不愿民主化,意欲复辟皇朝。
沈啸威脾气火爆,知道二儿子不是自己的种,而是自己的女人,和外面男人偷情生下的野种,可想而知有多愤怒,竟是直接拿枪杀人。
二姨太救子心切,慌忙之下推了他一把,于是那枪子射偏,打中腿骨。
二姨太也知道这件事一旦被揭发,也就没了活路,她情愿自杀谢罪,只求沈啸威放了她儿子一命。
最终二姨太以命相抵,沈明煊被扔出家门,他没钱治疗,腿伤恶化,自然就瘸了。
沈明煊断了条腿,纵使他读书还算过得去,又会些洋文,可南城是沈家的天下,没有人敢雇佣他,只能沿街乞讨,跟狗抢食,后来甚至以偷抢为生,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少爷,活成了一个市井恶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