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1 / 2)

硬核快穿 小狐昔里 2181 字 12小时前

谭昭立刻摆了摆手:“不用这么较真,我相信你,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我还需要时间。”

阿曼德脸上也没有失落,应该说他等待的时间太长了,长到他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时间的概念,等一个月和等一年,对他而言没有任何的区别。

“好。”

一起吃了顿饭,谭昭顺便深入问了问关于血族歌者的事情,阿曼德的话却非常出乎谭昭的预料。

“什么?你不知道歌者的感觉?”谭昭掐指算了算,千……千年魔法师?!

阿曼德扬了扬眉,难得有了半分人气:“很简单,血族前三代,以至于四代、五代都很少遇到歌者,应该说,极其罕见。”

难怪了,西里尔那厮一说遇上了歌者,连教会的人都吸引来了,合着歌者罕见是确有其事了。

“你还想知道什么?”

谭昭觉得自己在阿曼德面前,像极了十万个为什么的蠢孩子,但既然有机会,他还是得问问:“初拥,是血族将自己的原始血液注射给人吗?”

阿曼德一听,就知道对方猜到了什么,当然他也不做隐瞒,点头道:“你猜得没错,当血族对自己的歌者初拥后,歌者对于血族独特的吸引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满消减,直至消失。”

道理很简单,血族的嗅觉只对血液有反应,当歌者的血液被自己的血液同化之后,就跟自己的左手摸右手一个样子了。

由血液控制的爱情,也将由血液消亡,这才是歌者之于血族最残忍的地方。

哪怕,有血族拥有千分之一的幸运,在血液吸引的消退后仍然深爱着歌者,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谁又能保证永远不变呢。

“人类,渴望得到永生不死、容颜永驻的力量,却在得到之后,计较曾经被自己用来换取这份力量的细枝末节。”阿曼德捏着自己的手掌,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难得有了几分嘲讽的笑容,“你身上,有种很像血族的力量。”

谭昭一怔忪,随即一笑:“你可真敏锐,但我还是人。”即便他拥有了相对很强的力量,他也还是食五谷杂粮,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会交朋友,会遗憾,会高兴,会失落,也会不舍离别。

“你很幸运。”阿曼德忽然开口,这还是谭昭第一次听到这位亲王带有情绪的发言。

“我的……荣幸?”

亲王骄矜地点了点头,作为回答,谭昭又点了两个硬菜。

**

一直没有收到任璇的电话,谭昭也并不急,他将李牧丢给西里尔后,就去蓝调上班了。酒吧一如既往地歌舞升平,只是不知道哪天起,蓝调突然多了许多国外面孔,他们既不是血族,也不是狼人。

不过这些面孔不仅外貌漂亮俊美,还各个都跑来搭讪谭昭,谭昭只觉得自己像是被定点刷好感的npc,只是很可惜,他天生荷尔蒙绝缘体,对情爱无感。

系统:那是因为这个原因吗?你就是注孤生。

[你最近吃瓜吃得很快乐嘛?我还听说你和我家小祖宗玩联机双人小游戏了?]

系统:不行啊,系统也是有独立时间的。

[呵~]

不过也因为这些俊男美女,蓝调这段时间的业绩都多冲了十个点,经理更是为了留下lee,又加了一次工资。

但就在半个月后,谭昭向经理提出了辞职,经理当然不同意啊,好说歹说,总算是保留职位,说等他旅游回来上工就行。

“什么旅游?要去一个月那么久?”

谭昭眨了眨眼,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大概是中世纪阴森古堡之旅吧。”

经理:……我听你胡扯。

谭昭还真不是胡扯,这俊男美女的攻略游戏才玩了半个月,这背后的人就玩不起了,就在昨天晚上,他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车祸绑架”,但很可惜他不是任璇,做不到被动挨打。

“行了,祝你旅途顺利。”

谭昭笑着说谢谢,等他车开出去没多久,就遭遇了截杀。

唔,其实也不能叫截杀,因为这很明显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国际佣兵,谭昭猜不到买主是谁,但他已经不想跟人玩这种无聊的把戏了。

花了些时间解决这群佣兵,谭昭得到了这些日子被骚扰的真相。

“这是一个加密论坛,就是这个帖子,只要能得到你,无论是哪方面,都能获得好额的奖励。”

这话听着,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谭昭没收了手机,将一干偷渡进来的佣兵扭送警察局后,回到了自己在美都家园的公寓。

很显然,公寓也被人骚扰过了,但……

“所以,这就是你拆家的理由吗?”

风狸挥舞风狸杖,拉着三只小可爱理不直气也壮:“我没有!”

“那你看这,像是人住的地方吗?”

大半夜的,谭昭又往警察局门口丢了一拨人,还要回去打扫房间。

“饲主,你又惹麻烦了。”

“没有,你想错了。”

“饲主,你每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招惹的麻烦又大又圆。”

“闭嘴!”

“我不!我要游戏机!”

谭昭将游戏机残骸丢过去:“你自己弄破的,自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