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番外一百三十六 浮云残月(1 / 2)

夺王半步 陈施豪 7786 字 23小时前

天云寨正中的洞窟,深度绵延百米,宽数十米,两侧的刀斧伤痕层层叠叠,一看便知这里是刚刚开凿成的,百米长的地面,松松软软,各种兽皮被缝制在一起,形成长长的混色毛地毯,在火把的映射下颇为壮观。

宁长天走在青年寨主身后,心道:“难怪山林中连野鸡都猎不到,原来全成了他家的装饰品。”

悉悉索索的脚步声渐渐听不清,山腹中哗啦啦的水流声飞入耳廓,宁长天忍不住开口问道:“难道这是鹿儿泉的源头?”

青年寨主惊讶道:“鹿儿泉?你说的是鹿鸣村的那七口灵泉?”

他心中正想着身后这位乳臭未干的小子,不知怎样将洪健蛊惑,打定主意试试他的身手。

灵泉?宁长天第二次听到这两个字,上一次是女神仙,这一次是寨主,特别是津水帮对鹿儿泉虎视眈眈,据为己有。他喝这泉水长大,从未感到任何异常,想不明白为什么被他们称作灵泉。

“是。”宁长天简单答道。

大厅中,巨幅白袍将军画像英姿挺拔,气势非凡,一旁的天云二字映入眼中,不过最吸引他的却是大厅正中长桌上摆放着各种肉食,水果,美食。

洪健正与青年寨主讲事情的来龙去脉。

宁长天再也忍不住,抄起一只羊腿啃了起来。

众人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宁长天,心道:“这小子是饿死鬼转世么?寨主还未下令开席他就敢这样。”只是见寨主都没说什么,众人也就不在意了。

众人按座次坐定,大厅中安静下来,只听见宁长天在那里啃肉喝酒的声音。

青年寨主看他吃的起劲,朝一旁的灰衣老者点点头,灰衣老者站起来,朝宁长天说道:“小兄弟,看剑。”

剑上一侧虎齿倒刺,剑尖寒光直逼宁长天拿着羊腿的右手,宁长天头也不抬,右手往后一扯,身体未动,剑尖停在他的喉咙上。

“不过如此。老三,他算什么绝世高手,若不是我留手,哼哼。”灰衣老者朝洪健与青年寨主众人看了一眼,才发现众人的眼睛静止在他的胸前。

灰衣老者低头一看,那灰衣上九个污渍格外现眼!若不是羊腿,而是破镜剑出鞘,他身上可就是多了九个窟窿。

“打扰小爷吃东西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宁长天冷冷道。

灰衣老者默默不语,败了就是败了,惨败。他哪里知道,宁长天修的是非人世间存在的剑灵入体术,比他们这群武者高的已不是一两个层次。

“他太快了,他只有剑招,一丝剑意,没有剑气,我输在哪?我输在哪?难道是传说中的竹海剑宗的弟子,世上不会有比竹海剑宗能更快的剑了?”

“名传中山天行宫,气合万里破高穹;

不知竹海隐剑时,寒光一闪碎千城。”

天行剑宫、竹海剑宗,一北一南,本是同宗,创派祖师乃师兄弟,二人各修剑气、剑法,不知为何分道扬镳,开创了两大剑宗。只是竹海剑宗百年前,已经隐退消失,再没有人找得到,反倒是天行剑宫名头越来越响。

“二叔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败了,天云军中第一剑道高手,鬼剑宗的记名弟子只在一合就败了。”不用过多的语言,这样的时代,强者就是可以说服一切的理由,死一两个手下,换来一个高手,相当合算的买卖,青年寨主就是这么认为的。

宁长天的一招,令众人心服口服,没人敢看不起他,青年寨主也不敢怠慢,正是用人之际,更要虚怀纳士。“小兄弟可愿坐我天云寨的一把交椅?”

“好,”宁长天答的利落,接着又道:“不过我可是人们口中的煞星,你们就不怕我将你们克死?”

这么多年来除了李存香,几乎没有人拿他当作朋友、亲人看待。从进了寨子那一刻,看到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自己颇有感触,不禁想到了养母李存香,自己想要对付津水帮,若是加上他们便能多一筹的胜算,心中已打定了入伙的主意。

“生死由命,哪有被克死一说!那你就坐……”

“我坐最后一位,还有我不管寨中杂事,只要让我吃饱喝足就行。”宁长天还未等寨主说完,便将话截了下来。

“好,就依宁兄弟,那就是天云寨的九当家。”寨主说道。

众人也统统松了一口气,自己辛辛苦苦用命挣来的位子,若随随便便就被人顶了去,岂不窝囊!各人心中对宁长天的做法赞叹不已。

座次既定,众人饮宴。

不知谁提起了津水帮,仇恨与酒意在众人中快速蔓延开来,这个酒宴本来是给那群死去的寨民准备的,现在便宜了宁长天。

醉者皆醉,醒着独醒。

终于吃了一顿饱饭,重要的是他是有组织的人了,他的羊腿破剑,已传遍了寨中,寨民如获至宝,亲切的称他为九爷。

刚开挖的洞窟中住了几天,总是无所事事,心神不宁,无法安心练剑,白骨书魂也是莫名的兴奋,不时的催促他去鹿儿泉,一种预感越来越明显。

夜晚,星光熠熠,九洞灯火渐灭,十几名寨民轮番巡夜,守卫天云的安定。

宁长天饱餐一顿后,告别寨主与洪健等人,扛着破镜剑,在朦胧的夜色中独自往鹿鸣村赶去。

很快,鹿儿泉出现在他的面前。

只见鹿儿泉七星排位,与空中北斗七星颗颗对应,泉口散发着清纯的气息。

宁长天走到一口泉旁,用双手捧起泉水,咕嘟嘟咽了下去,甘甜和不可言语的的清爽一起袭来,他觉得自己的全身都在融化,与曾经喝的泉水略有不同,他却不知道有什么不同。

白骨从他衣服中飞出,在各个泉口处停留,在吸收着什么?

“愣着干什么,喝那口泉水。”白骨化出一条手臂指了指离宁长天最近的灵泉说道:“这是你的机缘。”

白骨书魂的催促,他身体中剑灵面对泉水也显露着饥渴意念。宁长天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往口中狂灌,清爽、舒适、疼痛、骨头脆响、皮肤脆裂,接踵而至,他的身体在变化生长,饥渴干让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一头扎进泉水中,只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滞了。

“要淹死在泉水里么?我还要成为武林第一,我还要修仙,还要报答娘的养育之恩。”他脑中想着自己的理想,泉水疯狂的灌入他的耳鼻口中,意识消失了。

剑灵,绝不会顾忌寄体的存亡,身体不够强大,他自然可以弃之不用,他没有善恶,更不会有怜悯,你强,他认你为主,你弱,那就被他控制,或者他逃离,他仅仅追求的是力量,怎么会放弃这吸收天地灵气精华的机会,逃离宁长天这个寄体,逃离这个他认为的弱者。

剑灵疯狂的吸收灵气,每吸入一分,他的力量就强一分,直至自己强到可以逃脱或抢占这个身体。宁长天昏迷着,只感觉身体中的灵气乱窜无法压制,皮肤都要爆裂,胸前的玉佩透出一片蓝光,直直射向这口泉对应的星辰。

蓝光化作乌云,隔绝星辰与泉水的联系。

在灵泉上空漂浮静止的书魂见到蓝光,慌忙停止吸收灵气,附入宁长天的身体,将剑灵的戾气压制,消耗了片刻才将宁长天身体中一片激荡的乱流变成了一股清溪。

片刻,乌云遮住了天空中的七颗星辰,泉口的气息渐渐消散,夜变的更黑了。

宁长天被疼痛折磨后缓缓醒来,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这里长大,泉水喝了十多年,从未出过这样的事。

白骨书魂缓缓道:“平常人只能强身健骨,只有修行者才能感受到这灵泉的好处,不过这只是九牛一毛,只有初登修行道的人才会稀罕。你还没迈入门槛,不过剑灵之体就不一样了,也就是说你的身体现在不过就是一个水缸,只能存水,却运用不了。”

宁长天想起鹿鸣村百岁以上的老人颇多,看来都是喝这泉水的功劳。

“那剑灵能用么?”

“不能,吸收灵气是他的本能,我受禁在白骨中,暂时也不能用。几只野鹿本想想要靠近灵泉,看到有人在那里自言自语,便踌躇不前,悄然等待。

宁长天的皮肤灼痛欲裂,咬着牙晃晃悠悠站起来,身体在吸收灵气不断的变化长大。

白骨再次说道:“看到了吧,这就是灵泉的功效。”

乌云散去,七星再一次照亮灵泉。白骨不再理他,径自去吸收灵气。

宁长天向水面看去,一张陌生的脸出现在眼前。仔细一瞧,不是自己又是谁?稚嫩悄然脱去,这张脸棱角分明,配上五官,俊朗非凡。皮肤依然黝黑,摸了摸手臂,撕裂的薄衫下结实的肌肉勾勒出块状的线条。

“好俊的脸!好精壮的身体。”宁长天沉浸在那张俊朗的脸上,还不知道长高的不止是自己的身体,还有被剑灵吸收后残留的精纯之气,片片散落在他的腹中乃至整个身体中。

饱满的喉结,微微蠕动,宁长天摸摸了,空灵的声音在空气中颤抖:“我终于不再是那个被人叫做狼崽子的孩子了。”

火光起,正是鹿鸣村的方向。

“无论能不能找到,男的杀光,女的、孩子献给总舵!”声音传来,宁长天听的清清楚楚,朝鹿鸣村看去。

人影晃动,刀光剑影在烈火的照耀下更加明亮,瞬间盖过了七星的星芒,一群莽撞大汉正在鹿鸣村烧杀抢掠。

“狗头?津水帮?难怪今天灵泉无人守卫。”这群人的衣服正是和双瘸衣袍前画的青色狗头一个模样,黑、黄、青、灰,可知他们职位有序,等级分明。

“这么远能听的这么清楚,看的这么清楚?这是奇了。”宁长天的眼力、耳力在饮用灵泉后提高的一个层次。

不再纠结,看了盘旋在泉眼上方的书魂一眼,书魂似乎毫无察觉身体之外发生的一切,入定修行。

“我要去救我娘。”无论村民对自己态度如何,毕竟都是熟人,何况自己的养母还在村里。

“有近一流的高手,你要小心些。”白骨的声音直接传入他的耳中。

“娘,你可不要有事儿,我来了。”提起竖在一旁的破镜剑,朝村口奔去。

转眼间,掠过自己家已经被烧毁的两间破房,他更加焦急,这群人可能是冲他来的,那他的养母岂不是更加危险。

尸体横陈,哭声惨绝。

村中间的广场上,围了百余口手持刀剑的帮众。

“把王不二那个叛徒、李存香、宁长天交出来!”白色狗头帽正是狂犬堂堂主朱勇清。

“不知道、真不知道他们在哪?”

“无论男女,叛徒的家人都要死。”朱勇清手起刀落,一颗人头滚在地上打转儿。

“还好,娘没被抓住。”宁长天悄然藏在广场一边儿的角落里,在跪伏的人群中搜寻。

一颗颗人头落地,鹿鸣村的王姓家族就这样被覆灭,宁长天心道:“恶有恶报,王家耀武扬威,欺人太甚,引恶人进村,自作孽,真是活该。”

“是舅舅。”被绑的那人群中,有一张熟悉的脸格外清晰,每当家里断粮,逢年过节,家中最艰难的时候院子里总会出现一些粮食猪肉。他知道,即使舅舅再讨厌自己,也不会苦了自己的养母,他的亲妹妹。

刀起。

“宁长天你个小畜生,煞星,你这个害你娘还不够,还将我们李家都害了。”李家主仰天大喊一声,引起一片哭声。

舅舅骂的就是他,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煞星,给整个村庄带来这场屠杀,他下定了决心,“救、一定要救,别人可以不管,李家人不能不管。”

“还不说?那你就去死吧!”朱勇清的刀快,宁长天的剑更快。

刀落,剑飞出,铛,相互碰撞,火花溅出,长剑已将长刀拨开。

“我就是宁长天。”火光映照,英姿挺拔的少年已用最快的速度飞奔到舅舅的身前,捡起破镜剑。

李员外看了一眼来人,心道:“不是宁长天,这人是谁?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冒充那个煞星?”

“小伙子,你别多事,快走吧。”李家主不想连累他人,说道。

“舅舅,真是天儿,我娘呢?”宁长天头也不回对李员外说道,双眼紧紧盯着朱勇清。

李员外不再答话,希望这个少年能解救自己的族人,但又对少年没有把握,叹道:“听天由命吧!”

朱勇清也摸不着头脑,以他的消息宁长天还是个稚嫩的孩子,显然不可能是面前的这个衣服破烂的少年,消息错了,还是这个人冒充,但是谁会送死,斜眼看看身旁的黑衣男子,仿佛再问:“是他么?”

黑衣男子满脸惊愕的摇摇头。

“多管闲事,你找死。”

朱勇清的獒刀刚刚饱饮了鲜血,两只雕刻的铜环如同獒眼泛着红光。獒刀,狂犬堂堂主身份的象征,修炼獒刀刀法更能突破一流高手的界限,只是朱勇清资质平平,发挥不出獒刀的应有实力,使得狂犬堂沦为津水帮十二堂的下四堂。

獒刀鲜血四溅,撩起一阵腥风,腥风旋转,形成小小的刀锋漩涡,将宁长天的身体往刀尖上吸去。宁长天没想到这把獒刀威力如此之大,若是自己身体没有长大,恐怕现在已被獒刀漩涡所伤。

宁长天心道:“白骨说他是一流高手,我倒要试试自己的实力,打败他需要几招?”

腥风漩涡,狂犬疯毒,朱勇清直接使出两个杀招,他知道对方轻易将自己的獒刀弹开,实力绝不再自己之下。

只见周围的人闻到腥风,稀稀拉拉倒在地上,浑身抽搐。

破镜剑进入漩涡,宁长天顿然感觉到强大的吸力,将破镜剑贴向刀身。

他没倒,中犬毒的人即使不倒地抽风,也得全身无力,朱勇清心中慌乱:“他只是一个村夫,这不可能?”他哪里知道,宁长天刚刚饱饮灵泉,增益了体质,岂是犬毒能伤。

“哼,班门弄斧。”

朱勇清怒道:“小子还在我面前装大,磕头大爷饶你不死!”刚刚说完,两个膝盖一痛,站立不住,跪倒在地,眨眼间已中了两剑。

“认输,磕头?老子不饶你!”宁长天将破镜剑划向朱勇清的右手,腕断刀落,又骂道“奶奶的,刀不错,可惜老子不用刀。”

“还不上?”朱勇清痛的哇哇叫,自己一招失利,惊得一群帮众呆若木鸡,

众人听到命令才反应过来,一拥而上。

“今天就灭了你们狂犬堂。”宁长天一剑刺穿朱勇清的咽喉,他身后的黑衣人飞身就走,自己已被众人围住,无法追逐。

“轻功,又是轻功。”

围在周围的上百人,已将自己困在这里,鲜血的味道,让他再一次疯狂。

杀杀杀。

帮众见到疯魔一般的宁长天,已无斗志,纷纷逃命。

“恶人一个不能留。”这是剑灵赋予他的杀心。

宁长天想到了灵泉旁的白骨,大喊一声:“快来。”白骨飞来,毫不留情的追杀向四方逃命的帮众。

宁长天越战越勇,或者说是疯狂的屠戮,一群没有斗志的帮众喽啰,岂是他的对手。不过片刻,断臂残尸散落一地,整个狂犬堂,百余性命,顷刻间化为乌有。

他也变得越来越平静。

跑掉一个黑衣人,追,自己没有轻功,不追,恐怕津水帮再一次报复。

这才在成堆的尸体上搜刮一番,经搜刮处上千两银子:“哈哈,发财了。”

他捡起那把獒刀,左看右看,“不错,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广场的边缘,几辆马车上已装狂犬堂搜刮的金银珠宝,让宁长天顿时犯了难,据为己有,自己却没有府邸,不据为己有,那可是大笔的财富。拍拍自己的脑门,道:“我怎么忘了天云寨?”

“你真是天儿?”李员外醒来,低声的叫了一声。

“舅舅,我真是天儿。”

李员外看着这张黝黑的脸,像极了宁长天,心中无比的惊恐道:“这怎么可能?这才几天不见你就长这么大了?你难道是妖怪?”

宁长天嘿嘿一笑,不答他的话,问道:“我娘呢?”

“我真不知道。”

宁长天不再问,知道津水帮一定会来报仇,让他带着族人去天云寨避难。

李员外也没有办法,招呼着幸存的李氏族人,村民带着粮食,财宝前往天云寨。天云寨内灯火不灭,热闹非凡,天云寨主谢灵锋听闻宁长天一举灭掉狂犬堂,又不费吹灰之力把自己想要吞并的鹿鸣村迁来,还带来财宝颇多,最重要的是从此以后灵泉便是天云寨所有,有的是时间参悟灵泉的秘密,心中高兴,对宁长天更是佩服。

将鹿鸣村民安置妥当后,宁长天没有逗留,他的样貌大变,众人惊奇,谢灵锋猜测是灵泉的功效,只是他没有解释缘由,他不想说,谢灵锋也无法追问。

宁长天心中有所牵挂,这次回去,没有找到李存香,没有找到陪自己长大的李蛋蛋,找到还在灵泉旁修炼的白骨,再一次回到鹿鸣村。

短短几日,物是人非!

曾经的家,已被焚毁,一把长刀在土炕里掩埋。院落中,土墙上一片焦黑,山风微动,焦臭和血腥的味道从村中吹出,宁长天没留意,深深的吸了一口,顿时一阵干呕。

宁长天收拾一番,已经不可能回复原样,叹道:“就这样吧!”

宁长天跪下,朝李存香的房间磕了几个头。

“娘,你到底去哪了?”

几声犬吠在院外响起。

大狗双眼盯着宁长天,眼前的人似是不识,却又是熟悉的味道。

“李蛋蛋,你还活着,快过来。”宁长天没有想到,与他朝夕相伴的李蛋蛋还活着。

呜呜,大狗低鸣,它确定他就是主人,摇着尾巴,向他扑去。

一人一狗相拥,宁长天眼角湿润,说道:“跟我闯荡江湖吧!”

李蛋蛋不知他在说什么,拼命地摇着尾巴,舌头胡乱的舔着,以示亲密。

“走吧,我们去闯荡江湖,我们一起去看看山外面的世界。”

原来的那件旧衣,由于身体的变化小了许多,已被撑破,他舍不得扔,这是李存香为他做的衣服,他赤着上半身,将衣服系在腰间,找了一缕黄草绳将一夜生长的长发束起。他喜欢这样无拘无束的装扮,在已经破碎的瓦缸的水面上照了照,自言自语道:“还算看的过去。”

破镜剑拿在手中,朱勇清的獒刀、双瘸的长刀、搜刮来的千余银两和舅舅给的麻布长袍,包裹在一起绑在背上,带上李蛋蛋朝门外走去,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浪人。

“明天,去找娘,去复仇,去未知的世界,去天行剑宫,修成神仙!”这一切浮现在宁长天脑中。

未来的路很长,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去哪?”

休息了半夜,已快到黎明,黑暗渐渐笼罩。

宁长天早起练习剑法,断断续续的恐怖的叫声从村中传来。

“呜呜!哒哒!”

恐怖的声音在黑暗中异常刺耳,李蛋蛋夹起尾巴,低呜几声,身体颤抖,钻进一堆柴禾中。

“你的胆子真小,咱们去看看,没准儿还有活人。”宁长天嘲笑着将李蛋蛋拉了出来。

宁长天握着长剑,向村内走去,一路上,直至他大开杀戒的广场上,数百人的尸体不见了,除了打斗的痕迹,连血渍都看不到一摊,心道:“不对,尸体去哪了?难道舅舅他们来收尸,这不可能,他这里是从天云寨进村的必经之路,有人来他不可能不知道。”

即使山里的野兽进村吃人,也不可能吃的这么干净,宁长天想着,突然发现夜色中出现了一丝白光,似乎是在移动,离他越来越远,哀嚎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那是一条绝路,通往村中的埋骨之地,路的尽头是垂直高耸的崖壁。李蛋蛋也看见了白光,叼住宁长天的裤腿往回拉,如果它会说话,肯定要告诉主人不要去。

宁长天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他想问白骨,只是白骨没有丝毫动静,想必是在修炼,再也顾不上其他追了上去,李蛋蛋只好紧紧跟随,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