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满目的“破产小说”大大开拓了他的眼界……且寓教于乐,学习起来一点都不乏味。
阿斯蒙蒂斯通宵达旦、废寝忘食地学习了两天两夜,终于拿着薄薄一张纸的成果出关。
那一天,连阳光都比往日明媚。
托尼适时地端上午餐,还没来得及说早安,盼了两天、见了半分钟的人就无情地消失在了眼前,只留下空气中,一丝淡不可闻的幽香。
放下餐盘,托尼在原地站了会儿,确认对方真走了,顿时散去了面上的轻松,服帖的板寸慢慢伸长,褪去黑色,绽放出金灿灿的光华。
平凡的面容渐渐俊美出挑,眨眼间,古板的黑眸已被海水般剔透的湛蓝所替代。
他看着人去楼空的房间,表情苦恼。
同居了三天,见面的时间屈指可数,而进展……无限接近于零。打电话的那次,他几乎以为自己已经触动对方隐藏的内心世界了,又无缘无故的功亏一篑。
好像天生神力却无处可使,令人沮丧。
也许应该尝试一下别西卜的建议,用真实的身份唤醒对方的记忆?但根据以往无数次的经验来看,除了加深对方的厌恶,没什么其他的改变。
自带浅金色小光圈的纯白小信鸽扑腾翅膀,从窗外飞进来,落在他的手心里,肉色的小喙吧嗒吧嗒地啄着手心,像在发送摩斯密码。
接收的人很快就懂了:“他找董宏宇之后,很快去了城北?”
但是,城北有什么呢?
城北有……
董立国的竞争对手。
阿斯蒙蒂斯看了十几本小说以后,总结出三条很有用的经验,要搞垮一个商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天时,天必须凉。
地利,对方刚好倾家荡产买了块能挖出古董的地。
人和,有个能调动亡命之徒的阴险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