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杭十七想起这里的兽人比他大一圈的身材,还有尖锐的獠牙和利爪。终于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非常蠢的错误。他看到对方和自己模样相似,就先入为主地把对方当成了同类。
后来这个说法被敖镜承认后,他就更没了怀疑,即使发现这里的兽人和自己无论是习性上还是认知上,都和自己有很大的不同,也坚定地把这些归因于个体差异。
可实际上,他们并非同类。他是哈士奇,是精力旺盛的雪橇犬。对方是狼,是凶猛的肉食动物。
其实这件事在很多地方都有过提示,比如他们冬季狩猎,吃生食。比如他们拥有比自己大一圈的体型,以及尖牙和利爪。比如他们崇拜月亮,喜欢对月长嚎。
是他下意识地带着先入为主的观念,把这些细节都忽略了。
霜狼?等等,霜狼!一道惊雷劈开杭十七混沌的记忆,把他牵回他玩得早就忘在脑后的任务上:
杀死北境狼王。
他隐约想起,北境狼王所属的兽种,好像就是霜狼。
已知,霜狼一族是北境王族,敖梧是霜狼的老大。那敖梧岂不就是——
“那你就是北境狼王?”杭十七揪着敖梧的衣服问。
“笨蛋。”敖梧说。
杭十七刚以为是自己想差了,就听见对方说:“才发现吗?”
居!然!真!的!是!
杭十七吓得全身狗毛倒竖,他居然一直跟这么危险的任务目标共处一室?要是被对方知道自己是来刺杀他的,他估计就真的要沦落为敖梧的口粮了!
杭十七努力回忆自己到底有没有什么暴露身份的行为,可是不管怎么回忆,脑海里都是一团浆糊,只记得自己在敖梧面前,抢了他的床,拆了他的训练场,吃他的鸡腿,用他的伤药,调戏他的人,还在他面前大吼大叫……
最后杭十七把今晚的对话在脑海回放一边,得出一个结论,先前他可能确实没暴露身份,但就在刚刚,他可能把自己给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