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几人走进去,才发现这间小小的店面里面是别有洞天,桌椅都是木质的,在最中央有个凸起的小舞台,而且此刻还没有到饭点,但所有的桌子上都已经贴上了已预订的标签。
尼克也是早早就订好了菜单,对着叶沧眨眨眼,揶揄道:“老约翰是最好的厨师,也是最严苛的乐迷,一会你得到台上去唱首歌,你唱的怎么样,将决定我们今天是吃干面包还是米其林三星美食。”
叶沧惊讶地看着他,显然没想到还有这样一条规矩。
没过一会,餐馆的客人陆陆续续都到了,他们大多都背着乐器,甚至很多一看就是直接来了一支乐队。
到了饭点,餐厅正中央舞台上的灯光打开。
几名年轻人直接就冲到了台上,显然是对这里的规矩很清楚了,不过他们的确有几把刷子,唱完之后,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给他们鼓掌。
他们几个嘻嘻哈哈地回到了座位上,没过一会,侍应生就送上了晚餐。
尼克凑过去看了一眼:“哇哦,看着还不赖!”
他们几人似乎也很满意,就这么大快朵颐起来。
食物扑鼻的香气勾引着四周的食客们,不少人都陆陆续续地上了台,水平都很高,毕竟老约翰的名声可是响彻了整个c城,要是没能耐被扔出去,可就丢了大人了。
叶沧这一通听下来,简直是大饱耳福,仿佛是在某个音乐节现场一般。
就在他享受的时候,尼克推了他一把:“兄弟!轮到你了!”
叶沧挑了挑眉,也不惊慌,直接就走到台上,对着刚刚下台的乐队连比带说,借来了对方的吉他,坐在了舞台中央。
他轻轻地拨弄了一下琴弦,又调整了一下话筒的位置,这才开口。
他一开口,沈淮就愣住了,因为叶沧唱的并不是《重生》里的歌曲,而是一首新歌。
一直以来,摇滚所代表的反抗精神,让人觉得,摇滚是黑暗的,颓废的,具有反叛精神的,但摇滚其实是一种发自灵魂的呐喊,代表着自由和不妥协。
这种精神,哪怕隔着陌生的语言、地域和文化,依然能够打动所有人。
叶沧虽然唱的是中文,但他所要表达的精神,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明白了。
叶沧唱完,将吉他还给那名乐手,对方还对他竖起来大拇指。
叶沧回到位置上,尼克鼓了鼓掌:“这首歌我很喜欢,我觉得应该可以打动老约翰,我们今天应该能享受一顿不错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