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1 / 2)

他训完通天转头看向秦风,一脸冷酷无情,“不怎样,连火鼠皮都比不上。”

作者有话要说:我第一次见到师伯的时候,是在初春的早上,竹林里下着小雨,天色灰蒙蒙的,在竹海尽头我遇到了师伯,他穿着华贵的道袍,长发被一根玉簪挽起,目不斜视向我走来,轻声细语问我是否有归处?我的心不禁砰砰乱跳,张口说了句没有。他便领着我回家,替我隔绝外头的风雨。后来我拜入师尊门下,每每回想这一段心绪复杂,不禁问自己,倘若那日我没有遇到师伯,我是否还能见到师尊,侍奉他老人家左右,并有幸从师伯前经过,聆听师伯教诲。无数个夜里我辗转反侧,最终悟出一理。没有师伯,就没有现在的我,师伯于我恩重如山,有再造之恩。只恐此生无望回敬师伯,报答当年知遇之恩。

摘自《多宝回忆录》

☆、套路深

《神异经》记载,说南方的火山里住着一种巨鼠,叫火鼠,火鼠生活在火里,遇到水就会死去,用它制成的皮毛叫火浣布,将它穿在身上,脏了用火烧就能干净如新。火浣布的特殊性使它跻身进入炼器材料界,但在先天法宝满地走,后天法宝多如狗的现在,火浣布就和扔在后院的抹布没什么区别,说它是炼器材料还拉低了其他炼器材料的身价。

元始看人的方式很简单,通天虽然脑子不好使,毕竟是自己兄弟,不能被人欺负了,老子是大哥,要敬着。龙凤二族早晚有一天要狗带,不和傻逼置气,秦风,秦风就一畜生。

这话不好听,可元始就是这么想的。秦风的本体一眼就能看透,一只刚化形不久的多宝鼠,耳朵都没藏好,修为低下,一个指头捏死。元始看不起秦风,可他也不是什么嗜杀之辈,见了面就要喊打喊杀。在鸿钧还没出来讲道前,大家还是非常怕因果功德这玩意,简单说就是杀人太多不好,得罪人早晚会完蛋。因果多了指不定哪天被那个人傻逼坑死,功德少了出门都能遇到仇家。至于掐成斗鸡眼的龙凤二族,大伙一致将两族排外,不算在内。

元始不愿意杀秦风沾因果,不代表着他会把秦风带回家。前面也说过了,除了老子和通天,元始基本不把其他人当人看,现在秦风想攀关系抱大腿,元始第一个拒绝,“你有何资格?”

秦风抖抖毛绒绒的兽耳,一脸认真,“我比较萌。”

不懂萌物的元始拎着自家弟弟打算想走人。

一看大腿要跑,秦风急了,“大佬真的不考虑下,我九年义务教育出身的,洗衣做饭无所不能,说段子贼溜的那种。”

通天那句有缘还没说出口,元始直接堵了通天的嘴,侧头余光看向秦风,“会论道吗?”

当下洪荒最流行最有逼格的聊天方式,如果你论得一手好道,并且乐于和别人论道,那么你的身价会直线上升,成为大佬口中的座上宾,捧在手里的小心肝。

政治课满分的秦风回答,“我会马哲。”

元始得出结论,废物一个。

他踏上祥云,领着通天打算回家,一直耍嘴皮子的秦风说,“我不是在讨好你。”

元始面露意外,他停下身转向秦风,秦风离他只有几步之遥,背直直挺着,一双眸子亮如繁星,让他想到自己的弟弟。

通天也有一双这样的眼睛,漂亮又倔强。

“送我衣服的人是通天,点化我的人是通天,甚至对上凤族,护着我的人还是通天。我知道自己没什么能力,在你们眼里我什么都不是。但在我心里通天是我的恩人,我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报答我的恩人。就算只有微不足道的一点,我也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