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讨论,一个大胆的推理逐渐在行动小队的会议记录中成型。
晚上的时候,沈听借口资料转交给程红拨了个电话,两人约好第二天在程红家中碰面。
……
虽然昨天也是一如往日地上了个大夜班,但今天程红却起了个大早。
她穿了件家居服,扎了丸子头,在家里大扫除。
除了嘴上叼了根平日里最喜欢抽的女士烟之外,她看起来很不像她自己。——她压根不是会起早或在家打扫的人。
可昨天,那个叫宋辞的青年给她打了电话,说是合约已经好了,他今天就送过来给她。
“那咱们找个餐厅见面吧,这次我请客。”她立刻顺势邀请他吃个便饭。
任何女人都会对相貌英俊、举止得体的异性产生好感,程红也不例外。但她也很知道这种好感是需要分寸的,因此立刻补了句:“就当是我谢谢你,帮我搞定这么大一件事情。”
或许是因为曾经的金主都姓楚,程红对他总有一种“同病相怜”的共情。
人总是下意识地以己度人。
她认定,这个青年和她一样,都因为渺小而被迫在这污糟的世界里挣扎沉浮。
电话那头,宋辞婉拒了她,说是下午有事儿,吃饭怕时间过于匆忙,于是约定好午餐后直接在程红家见。
于是程红临时抱佛脚,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屋子。拖了地,洗了衣服,甚至把厨房橱柜里好久没用的茶具拿出来,仔细地洗了一遍。
等她换了身体面的衣服,补好妆,门铃就响了。她习惯性地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五分钟。准时是个好习惯。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满脸笑意地去开门。
门外站着青年人个子很高,戴着口罩,头上深色的鸭舌帽帽檐被压很低。程红的门刚开了一条缝,就发现了不对劲。——来人并不是宋辞。
她的心重重地一跳,下意识地就要关门。
可门外男人的动作比她更快,她还没来得及关上门,男人的脚尖已经伸了进来,用力地抵住了门角,下一秒整个身子都探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