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突然脑梗了,这些日子要陪床,如果哪天我断更了可能就是在守夜……不过我尽量写出存稿来,尽量不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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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宋丁香看她姐变了脸色, 心里叹了口气。
若是在她生活的那个年代, 很多女人都独立起来了, 若是嫁给渣男都会想到离婚及时止损,必然这种男人还真的能留着过年吗?
可是这个年代,哪怕被退婚都是一种耻辱,就更别说离婚了。
想到这里, 她笑了笑道:“姐,我的意思是你现在有儿子傍身,娘家也会给你撑腰,为什么不在家里强悍一些呢?只有你镇住了那个家,你男人才听话,你公婆也不会找事儿。若是你镇不住,哪怕就是娘家帮你难道你就不受欺负了?姐, 你想想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宋兴义家家风相当不错,方氏也不是那种唯唯诺诺的女人。在这种环境下养出来的孩子都不可能会像那种没有主心骨的女人, 遇到一点儿事儿就慌乱。
宋玉兰之所以如此难过,一个是因为年纪太小了, 从小到大顺风顺水,哪里知道人心险恶?二是她对那个男人确实也有些感情,尤其是还要为了孩子,这些感情就会成为那个男人用来压制她的杀手锏, 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了。
宋丁香虽说之前从未结婚,可是见多识广,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劝, 怎么哄,她心里好歹也是有些成算的。
宋玉兰坐在炕头上又想了片刻,站起身道:“你说的在理,这件事儿是我相差了……我这就回去,他们家若是再敢闹腾我就抱着孩子回来,顺便跟周围邻居唠唠他们花我嫁妆的事。我就不信了他们还真的能这么不要脸!”
俗话说拧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宋玉兰如今还占着理字,又有娘家撑腰,对方跟她耍她就得横起来才能压下对方嚣张的火焰。
“姐,喝碗粥再回去吧?”周一诺已经熬了粘粥,毕竟宋玉兰这么一闹腾他们再想睡回笼觉也不太可能了,不如吃点儿东西该收拾收拾该准备准备。
宋玉兰给自己舀了热水擦擦脸,又涂了点儿宋丁香的香脂,道:“不喝了,趁着现在人少我得赶紧回去,要不让人见我回来没去娘家不好说。”
她急匆匆来,又急匆匆走。宋丁香看着她渐渐消失的背影,又叹了口气。
她终于明白方氏目送她姐回去的那种心情了,是不舍,也是担忧。
周一诺的护膝和皮毛马甲都做了出来,宋丁香正在给他做鞋垫。鞋垫儿也做了两种,一种上面絮了层棉花,踩着软和也暖和,一种就是单鞋垫,夏天穿戴的。
除了鞋垫还要缝袜子,这时候的袜子可不像以后那种纯棉带松紧的,其实就是个布袋子,穿的时候往脚上一套用绳子系上就可以了。宋丁香比量着周一诺的脚,做的袜子底上也缝了一层鞋垫。这样哪怕鞋子走破了脚也不会受伤。
方氏他们帮周一诺做的鞋子非常结实,厚厚的鞋底,鞋帮和鞋尖上缝了皮子,这样做出来的鞋子保暖而且耐磨。
宋丁香准备的那个藤甲也做好了,这个藤甲做的非常结实,平时可以用来当架子背东西,遇到情况直接往身上一套绳子一勒,那就是个盔甲。
离去当兵的时间越近,家里人也越揪心,总恨不得把能带的都让周一诺带上,生怕他出去冻着了伤着了。
宋丁香还让她爹找人做了几个皮囊,皮囊不是用来装水的。一个装了炒的咸鲜的老姜沫炒虾皮儿,一个装了消炎的药膏子。这俩皮囊到时候就紧紧的系在身上,是保命的东西。
刚不过完十五,镇上就来了人,吆五喝六的念着名单把当初写上去名字的那些男人都喊走了。
周一诺离开,宋丁香倒是觉得还好,不过方氏着实的哭了一顿,看向自家闺女的眼神满是怜爱。他走了,宋丁香二话不说就搬回了宋家,那房子收拾出来让大伯家老大跟媳妇儿住了进去。等开春母猪生了小猪,那就得随时有人盯着,平日里住个人也方便。
周一诺背着自己的东西,和一群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站在一起,紧张得不行。他这两个月养的壮实了,脸色也没以前那么黑,瞅着相当端正的一个人儿。尤其他个子还高,往那里一戳顿时就鹤立鸡群起来。
一个当官模样的年轻男人溜溜达达的走了过来,大声问道:“谁叫周铁柱??”
周一诺一愣,还没出声,周围就响起了好几个回答的声音。
那人眉头一拧,道:“打过老虎的周铁柱,住在北河沟子村的那个!”
周一诺站了出来,道:“是我。”
那人上下打量了一下他,嗤的笑了,道:“瞅着还不错,认字儿吗?”
周一诺道:“认识一些,不多。”
那人惊了,道:“哟,还认识字儿呢?会写吗?”
周一诺点点头道:“会写一点儿,只是写的不好看。”
“行行行,不错不错,你跟我走。其他的……伍三儿,你看着分配。”那年轻男人很满意的模样,背着手溜达在前面带路。
周一诺背着自己的行囊跟在后面,背后全是羡慕的眼光。
等走到一排房子前,那年轻男人才道:“我姓王,我叔跟你手里买了只老虎,觉得你这个人还不错就给我顺口说了一下。正好我这里缺个随从,需要能文能武的。你好好干,以后有的是你升官发财的机会。”
“谢谢老爷。”周一诺欠了欠身,不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要不要跪下。
那人又嗤的笑了,道:“叫什么老爷?我是这里的千户,以后叫我王大人知道吗?”他说完指着旁边的一个破屋子,道:“这段时间你先住在这里,每日除了训练就是要跟在我身边儿。等开了春咱们就要开拔去更北的地方,现在去怕你们鼻子都冻下来。”
周一诺应了声,他想了想,从自己行囊里掏出一副护膝递了过去,道:“王大人,这是我们村自己打的狼,我岳母做的护膝,若是不嫌弃……”
王千户一愣,随即哈的笑出声道:“你这人倒是还不错,别人都给我塞银子塞女人,你给我塞护膝。不过正是用得着的时候,大人我领你这份情。”说完,他把护膝接了过去拿在手上左右看了看,又捏了捏狼皮,“肚子上那块?不错,软和。”
过了十五,不但周一诺去当了兵,宋志轩也赶回了书院。宋桃红男人徐强和周围的几个学子搭伴儿雇了辆车往京城去了。村子里这些日子说的话题除了那些被征兵走了的男人,就是在讨论徐强能不能考上进士。
同样是宋家姐妹,一个男人去当兵九死一生,一个男人去考进士备不住一步登天飞黄腾达。这对比让不少人都兴奋起来,私底下没少说宋家这姐妹俩的事儿。
宋丁香干脆门儿都不出了,安安心心的在家里缝衣服做饭打扫院子,一直到了春耕,这股子话潮才过去。
春耕是庄户人家一等一的大事儿,宋兴义家地多,足足有三十八亩,这还不算宋丁香聘礼的那五亩地。如今家里俩女人肚子里揣了娃,连半个劳动力都算不上了,于是这次春耕连方氏的那俩小子都得跟着去。
幸亏家里有一头牛,否则还不定怎么累人呢。
宋丁香用帕子包了头,踩着被融化的雪水滋润的绵软的黑土地,深一脚浅一脚的赶到自家地头。她那五亩地被宋兴义张罗着佃了出去,如今她忙乎的也是娘家的地。
宋兴义牵着牛,宋志成在后面扶着犁耙,泥土被深深的翻了起来,散发出带着春意的清香。宋志远则带着几个孩子女人,拿着锄头把大块的泥土敲碎,要让这片地变得更加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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