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对不起啊。”雪兰说,“下次我一定会把时间空出来,这星期我实在太忙了。”
身边的青年半天都没说话,雪兰还以为他不高兴了,抬头看他的时候,却发现他也在看她,嘴边挂着微笑,他说:“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你想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你喜欢来图书馆写作业,我天天陪你来都行,我只是还有点舍不得跟你分开……”
雪兰跟他并排走着,忽然有些脸红。
已经快入夏了,天气很热,太阳还高挂在西天,普照大地。雪兰发现身边的男人用手指勾了勾领子,他西装下的白衬衣湿透了。
为了跟她约会,所以他穿得特别正式,在这样的夏天,他陪她在闷热的图书馆坐了一整天……
☆、第97章
吸血鬼通常是在恐怖故事里才出现的,他们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害怕大蒜和十字架,因为不能见阳光,所以终日睡在地底的棺木里,喜欢处女的鲜血。
在过去的很多恐怖小说里都有吸血鬼的形象,甚至拍成了电影,但是这些故事通常把吸血鬼当做邪恶的角色,并且塑造的十分单调。
雪兰的《吸血鬼的情人》就大胆地打破了这种传统,在她的小说里,吸血鬼不再只是尸体,不再只是恶魔,他拥有理性,拥有爱情。而且身在华夏,也不怕所谓的基督教来反对她写这种‘极端可怕’的思想。
既然要描写吸血鬼的故事,就必须给这种生物一个完美的设定,就好像jk罗琳塑造巫师世界一样,她完美的塑造了巫师们的国家、社会体系、信仰习俗、历史文化等等,总之,她创造了一个世界。
这些详细的塑造,让整个巫师世界变得真实可信,比如一栋看不见的墙,只要用魔杖敲几下,就打开了通往魔法世界的通道。瞧啊,这些与人类不同的生物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他们非常隐蔽,所以人类不知道,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住在我们隔壁。
雪兰想要走红,那么《吸血鬼的情人》就不能单单作为一部言情小说面世。
她当然可以简单地处理这个故事,比如写一场人类与吸血鬼的倾城绝恋,在这个时代也是非常超前的想法,绝对可以吸引眼球,雪兰有这种把握,可以写好一篇动人的爱情小说,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她要的不只是红在《妇女家庭报》,而是让自己的名字真正红起来,所以单纯的爱情小说是不够的,她要像真正的科幻小说家那样,塑造一个有血有肉的吸血鬼世界。
吸血鬼们也要有自己的历史、国家、社会体系,他们如何诞生,如何死亡,有什么能力都需要详细设定。
雪兰为此查阅了西方许多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她还把世界各地类似的恐怖故事拿来参详,甚至还参考了华夏的僵尸文化。
最后,她完整地设定了吸血鬼们的世界,这将是一个首创,也许后世提到吸血鬼的时候,所有的故事都会参照她在《吸血鬼的情人》里的设定了。
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吸血鬼起源于神话时代。
人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曾是一位神明,却因为犯下了过错而受到天谴,从此他不见日光,以鲜血为食,因为阳光会使他化成灰烬,而鲜血使他充满力量。
吸血鬼是冰冷的尸体,也是残酷的野兽,他们被鲜血吸引,饥饿的时候就会失去理智,哪怕最爱的人就站在面前,也会毫不犹豫地撕开他的喉咙,痛饮鲜血。等恢复理智后,看到自己犯下了滔天罪孽,甚至杀害了自己最深爱的人,他将痛不欲生,这便是神明给他的惩罚。
吸血鬼是神明的后代,所以他们拥有人类没有的力量,他们力大无穷,速度极快,可以聆听人类的心声。拥有冗长寿命的强大吸血鬼甚至可以控制某个人类,改变他的记忆。
于是吸血鬼便认为他们比人类更高级,人类不过是他们驯养的家禽,就像鸡和猪一样,是他们的食物。于是某些邪恶的吸血鬼便在夜晚大肆捕猎人类,直到人类发现了他们的弱点,他们害怕阳光,害怕银,金属银会使他们失去力量,长时间的接触甚至可以杀死他们。
于是人们联合了起来,跟吸血鬼对抗。他们制作银十字架,让所有人佩戴,用银制作箭头和盔甲,趁吸血鬼白天躲藏在墓穴的时候,挖开他们的老巢。人类的基数太大了,吸血鬼们很快就销声匿迹了,他们根本无法跟人类对抗。
吸血鬼不再妄想征服人类,他们转而融入人类。
因为他们虽然有做爱的能力,却无法使人类或者女吸血鬼怀孕生产,只能通过赐予人类鲜血的方式,将人类转化成吸血鬼。而这种转化会耗费吸血鬼的力量,也许要积蓄几十年的力量才能转化一只吸血鬼。所以与其做着圈养人类这种不切实际的梦,倒不如利用自己的优势融入他们。
那个时代的吸血鬼头领是理智的,他带领存活下来的吸血鬼们建立了国家,制定了社会制度和法律。
吸血鬼们可以杀人,但绝不能留下被吸干血的尸体被人类发现;吸血鬼们可以跟人类来往,但绝不能暴露吸血鬼的身份;吸血鬼们可以转化新的吸血鬼,但必须有所选择,只能转化相貌俊美、聪明智慧的人,并且被转化者需要心甘情愿成为吸血鬼等等法律。违背了法律的吸血鬼,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这些全都是为了保证吸血鬼社会的隐蔽性,让这个秘密的种族游离在人类社会之外,却又能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如此,人类的历史有多久,吸血鬼的历史就有多久。
于是一千年过去了,吸血鬼和人类一直共同生活,只是吸血鬼知道人类,而人类却当吸血鬼是神话传说。
《吸血鬼的情人》中,女主角玛丽地下室中的吸血鬼就是一只有千年历史的吸血鬼,他曾是一位伯爵,在外出打猎的时候,因为追寻一只鹿,迷失在了森林里。深夜他发现了森林中的一座木屋,进去求宿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位肌肤白皙,头发火红的美丽女子。
女人收留了他,半夜的时候,却想爬上他的床。伯爵早有深爱的妻子,于是拒绝了她,可就在这时候,她露出獠牙,咬住了伯爵的脖子。伯爵本以为自己会死,谁知道醒来的时候,只感到如同火烧般痛苦的饥饿感。
红发女人把一个沉睡的小女孩放在他身边,他没有任何犹豫,扑上去吸干了她的血。伯爵恢复了神智,却发现自己变成了吸血鬼,他痛苦极了,而当他看向红发女人的时候,却根本无法生出憎恨之情,甚至心底深处还产生了很强烈的尊敬和依恋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