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在黄昏的时候回来的,他一句话没说直接冲进了房间里,过了会儿忽高忽低的小提琴声从他的卧室里传了出来,他完全不顾及听众的感受,大概折磨了外面的人的耳朵足足有一刻钟这才收手,心满意足的放下小提琴,随后对一旁的张恒道,“今晚和维亚尔的会面取消了,我通知过他,下午的时候没有得到太多有用的情报,见面也聊不出什么。”
“正好,我也想跟你说我晚上可能有事去不了。”张恒拿出那两张歌剧票,“一个朋友送了我两张票,要我晚上去看她的演出。”
“哈,皇后剧院又有新的歌剧上映了吗?”福尔摩斯一如既往的眼尖,“那你有同行的同伴了吗?”
“你知道的我刚到伦敦没多久,对这里还不太熟悉,也没什么熟人,所以……”
“那可巧了,我也正打算今晚去皇后剧院呢。”福尔摩斯笑道。
“你除了对小提琴感兴趣外,也喜欢歌剧吗?”
“我是挺喜欢歌剧的,但是今晚并不只是为了听歌剧。”福尔摩斯道,“我们想抓住那位m先生,就得知道他的目标是谁,他之前一直在法国活动,突然大老远的跑到伦敦,显然不可能是什么小买卖。”
“所以你有范围了吗?”
“嗯,我今天下午去拜访了几位朋友,整理出一份名单,从上到下依次排列,都是他有可能盯上的人,虽然他现在还没动手,但如果我是他的话应该已经开始研究起目标来了,正好我的那份名单上排在一三五号的人物今晚都会出现在皇后剧院,我和剧院的首席化妆师之间有点关系,原本想托他帮我弄张票进去,但是现在你的手里有票那就最好不过了。”
…………
吃过晚饭,福尔摩斯和张恒换上了礼服。
福尔摩斯刮了胡茬收拾一下后整个人看起来倒是也精神了不少,配合他的鹰钩鼻和坚毅的脸部线条,或许虽然依旧算不上什么美男子,但是也绝对不难看。
随后福尔摩斯又挑了根玳瑁为手柄,玫瑰木做杖身的手杖,同时对张恒道,“我的东方朋友,你现在有钱了,也应该去买一根适合自己的手杖了。”
张恒对于欧洲男人对手杖的疯狂热爱大概有些理解不能,在伦敦所谓的绅士阶层几乎没有人没有手杖的,而且一般还都不只一根,比如早上遛狗他们会带全木质的手杖出门,傍晚就又会换成银质杖头,而晚宴上有钱人会握着黄金杖头的手杖。
另外类似办公,看歌剧这类的场合也还有专门对应的手杖,在大小说家巴尔扎克最潦倒落魄,负债累累的时候,依旧毫不犹豫的掷下700法郎买了一根镶嵌着玛瑙石的豪华手杖,这种消费欲已经完爆618的大部分剁手党,放在今天来看甚至有点卖肾买苹果的意思了。
不过入乡随俗一直是张恒身上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