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顶帐篷和一件熊皮做的衣裳。
掖城的军队驻扎在城外数十里处,我便将帐篷扎在离他们营地的后边,装作是他们中间的一个。
一来是晚上好借光,我就不用单独点蜡烛或是火把了;二来是好防野兽,若是有狼来,他们能先解决它们,不至使我在梦里被狼吃了。
至于为什么不进城去住,主要是我玩心太重。
我舍不得我的马跟着我在城外受苦,便将它暂时安置在城内的一家新开的马场里,这家马场的老板也是燕都人,他一个人和几个伙计住在掖城,我们认识之后也很快就熟稔起来。我每回进城都要去他那儿吃两杯酒,若不是马肉不好吃,我们两个人能把他的马全都吃光。
那天下午黑云压顶,军营还没点灯,我也没办法看清东西,收起木雕就走到帐篷外边去。
我蹲在帐篷前刨坑,一直将地面上的雪都挖光了,露出黄颜色的沙粒来,便随手抓了一把,塞到信封里去,然后到驿站去给宋清平寄信。
驿站在城里,我在写信封的时候想起从前我给宋清平捎的信,说是信,其实我根本没有写字。
我只给他送一些小玩意儿,在江南先送了桃花,又送过莲子,其余种种,都是随处可见的东西,不知道他在收到信的时候是不是怨我。
于是这回我提笔给他写了张字条:“一别数月,甚是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