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身上可能都有一些无法解释清楚的痕迹。
詹姆斯在日记中这么总结了这一晚:[我纵容他做了所有可以做的事,但也没由着他干我。]
然后,他停顿地思考一下,重新写:[地方不对,时间不对,发展也不对,以及人……好吧,这么说有点儿娘们,可我怎么能确定这家伙是真喜欢我?还是,真喜欢上我?]
兰斯很可能对这一切都心领神会。
但他也有一些古怪的心思……
从一开始,他就对自家金发主唱存有一种欲望,尤其是当对方站在舞台上完美诠释出自己写的歌时,几乎成为他身体中最原始情欲的现实投影,心中向往的具现化。
他看人的眼神,他的嘴唇,他的腰……他的皮肤很白,一头漂亮的金发,清澈的眼睛里闪着自由的光……
那一刻,精神领域最爱的音乐和身体领域的极致欲望竟然得以神奇地合二为一!
这让他怎么能不受吸引?
可另一方面,这种极端完美和契合反而带给他一种‘不愿打破’的深深焦灼感:“我要轻易改变眼前的默契和美好吗?一旦改变后,感情的发展将不再由理智掌控。那么,我会不会失去现在的吉米?我得到的吉米又会是我想要的那一个吗?人类天性善变,反复无常,才华横溢如王尔德也会因波西而黯然神伤。而我和吉米的结果又会如何?爱情这东西真是没道理,完全不符合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彼此将心脏交于对方之手,却毫无约束力,只能寄希望于对方永远不变。可时刻都在运动中的世界,连脚下地球每天都在自西向东的转动着,又会有什么东西是永远不变?”
总之,兰斯文青病发作,开始默默跑去无病呻吟了。
但同一时间,他又舍不得远离……
于是,第二天,当他们继续上路,准备奔赴下一个演出地点时,他又将一张纸讨好地递给了詹姆斯,是那种酒店床头的那种小便签纸,所以,上面的字迹和简谱都很小又凌乱。
“我是不是才说过,我他妈不会唱那些垃圾。”
坐在靠窗位置的詹姆斯转过头,意识到了什么,绿眼睛里明明闪着笑意,却故意抱着胳膊,一副不接的骄傲表情。
“是你喜欢的。”兰斯难得好脾气地低声回答。
然后,他俯下身子,自然而主动地亲了亲金发主唱的脸颊,坐到邻近的座位上,哄着说:“你先看看?”
詹姆斯这才接过那张便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