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前,她瞧见从楼上走下一个店伙计,那店伙计身材高挑,模样端正,手里足足捧了十碗热汤滚滚的面,居然能做到纹丝不动,一点汤汁都不洒。
而在店伙计身后跟着一个年纪相仿的男孩儿,那男孩儿看起来痴痴傻傻的,皮肤黝黑,却是脚下生风,围着店伙计团团转,嘴里吭吭唧唧的恳求道:“护法大人,尊上无论如何都不想重整焚情殿,这可怎么办啊?”
店伙计终于被吵烦了,狠瞪他一眼:“滚远点!我这儿忙着呢!”
男孩满肚子委屈,哇的一声哭出来:“呜呜呜呜,怎么会这样啊呜呜呜……”
尊上沉迷仙道死不改行,右护法沉迷跑堂无法自拔。
焚情殿啊,魔道万年基业啊!
莺莺听得一脸懵逼,正要走,结果好巧不巧的和男孩看个对眼,莺莺觉得不去打招呼是不礼貌的,于是刚要过去,男孩先冲了上来:“你要去灵霄宝殿对吧?”
“嗯嗯。”
“那正好,咱俩一道,不如一起吧?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好啊好啊。”
“我叫二傻子,你呢?”
“……柳莺,叫我莺莺就好。”
于是,一个凡界小女孩,和一个魔修小男孩,就这么携手并进,共同前往灵霄宝殿了。
*
途中可不太平,晚上赶夜路有野狼,莺莺提前生了火,结果发现自己做了无用之功,因为她足足等了一夜也不见有狼过来,看来书本上写的也不全是真的。
往后几天,他们遇到了喜闻乐见的山匪。
那山匪长的五大三粗,跟头牛似的往道上一拦,二话不说,伸手要钱。
莺莺这次出来本就没带多少盘缠,但为了性命着想,她还是忍痛拿出了全部家当,结果还没等递给山匪,那山匪就……眼皮一翻倒地,浑身抽搐,死了。
莺莺被吓坏了,二傻子表示:“他有病,羊癫疯。”
莺莺又不是傻子,岂不知是二傻子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