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富贵病 泊烟 3210 字 10天前

“当年那件事……到底让侯爷恨上了郡主,他嘴上不说,心里难道就不痛苦?那位可是死得很早哩。”

长公主轻轻摇了摇头,帝王家的这些爱恨情仇最是说不清的。山荞在屏风外面禀报:“公主,夫人和五小姐过来了。”

“让她们进来。”长公主微微直起身子,强打起精神。

“母亲。”赵阮拉着朱成碧急急走进来,“勋儿可是要回去了?这婚事还没定下来,如何是好?”

长公主看向朱成碧,招了招手,朱成碧走到她身边,噘着嘴说:“祖母……”

长公主摸着她的头,对赵阮说:“婚事我做主问过勋儿了,他说暂时没有成亲的打算,要我们另外给阿碧择亲。阿碧年纪还小,咱们再等两年吧。”

赵阮颓然坐在凳子上,不甘心地说:“勋儿都已经十七了,婚事早该定下来的,怎么还没有成亲的打算……不行,我得亲自去问嘉康郡主。”

“糊涂!”长公主喝了一声,“勋儿的事哪一件是嘉康能够做主的?他们母子本就不亲厚,若是嘉康能够做主,婚事何至于等到现在?你怎么还不明白,他跟林阳可不一样,是说一不二的人啊。”

赵阮心里不痛快,从小她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子女也都是如同自己一般地教养。她结不上这门亲事,倒要看看哪个不长眼的敢攀高枝。

林勋从松鹤苑回到住处,看见朱惠兰站在门外等他,不动声色地走过去。按照礼制来说,这位算是他的表妹。就算看在勇冠侯府的面子,他也不能视而不见。何况朱惠兰的确承袭了林淑瑶的美貌,明眸善睐,若出水芙蓉。美人总是赏心悦目的。

朱惠兰看到林勋走过来,低下头心跳如捣。他长得高大壮实,玄色的簇四金雕锦袍裹在身上,高贵而又威严。她的身量在同龄人中已经算偏高,但在他面前却显得娇小玲珑。他的气息十分干净清爽,不愧是常年打战之人,没有京中纨绔子弟的风气。

“表哥。”朱惠兰的声音很低,很轻,生怕侵扰了林勋似的。

林勋负手而立:“朱三小姐找我有事?”

这一声朱三小姐唤得已经是泾渭分明。朱惠兰轻咬了咬嘴唇,仍是笑着说:“娘知道你要回去了,特意让我来看看,看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不必了。”林勋斩钉截铁地拒绝。

朱惠兰已经到了说亲的年纪,虽然是个庶出的,但也有不少嫡出的公子愿意娶她为妻,这些人把她捧得很高,她也有点飘飘然了,觉得自己那么出色,林勋就算是铁石心肠也不可能不动心。

林勋进了屋子,把朱惠兰等人晾在门外。碎珠小声地问:“小姐,我们回去吗?”

朱惠兰怎么甘心就这样回去?她不求做妻,难道做个妾他都看不上?娘说过,自己想要什么,便要全力去争取。不试就放弃,不是她的作风。这样想着,她提起裙子就要往里闯,守门的护卫却不让,还是于坤听到动静出来,好脾气地劝道:“三小姐请回吧。”

“坤叔,你让我进去说两句话吧。说完我就走。”朱惠兰恳求道。

于坤叹了口气。说实话,他不是不为世子的终身大事着急。世子已经十七岁,寻常的男子这个年纪不是有通房妾室就是已经娶妻生子了,偏偏世子身边都是男人,一点阴气都没有。他还特意把常年给世子看病的太医悄悄留下来询问过,是不是世子打战时落下什么隐疾,太医说没有,他才安心。

眼见朱惠兰梨花带雨的可怜模样,于坤有些不忍心,他就不信一个血气方刚的正常男子会对美人没兴趣,挥手叫护卫让开,放她进去了。

朱惠兰奔到里间,林勋正在换衣服。富贵的外袍脱下来,只穿着白色的单衣,古铜色的肩颈露在外面,并不光滑,有些刀伤的痕迹。朱惠兰再大的胆子,毕竟年纪也小,没见过男人的身体,连忙背过身去。

林勋觉察到有人闯进来,手已经按住几上的短剑,见是朱惠兰,知道于坤又自作主张了。他不急不忙地披上外袍,缓缓坐在交椅上,说道:“三小姐毕竟是未出阁的女子,如此孤身进入男子的内室,就不怕出事?”

朱惠兰已经豁出去了,转过身看着林勋说:“你我自小认识,我的心思你最明白。我非你不嫁!”

“哦?”林勋站起来,阔步走到朱惠兰的面前,伸手掐住她的下巴,“你真以为我不会对你如何?”他的大拇指和食指的关节处有茧,磨得朱惠兰娇嫩的皮肤生疼,他的身躯很高大,压过来的时候有一股迫人的气势,让人双脚没来由地发软。朱惠兰被他掐疼,双手抓着他的手臂,低喃出声:“表哥,我从小就喜欢你。这是真的。”

林勋看着她的眼睛:“从小就喜欢我?我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我最喜欢的文人又是哪一个?只要你答一个出来,我立刻娶你。”

朱惠兰红唇微启,却是一个都答不出来。她喜欢他的样貌,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的出身,喜欢他的经历,喜欢他得宠于圣前的荣耀,却从来没有关心过他喜欢什么。林勋冷冷地扯了扯嘴角,松开手:“你喜欢的是勇冠侯世子,不是我。出去,我不屑对女人动手。”

朱惠兰还想说什么,却觉得是在自取其辱,哭着跑出去了。

林勋换好衣服走到明间,下人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好了。除了他专用的器皿衣物,国公府还给添置了一些礼物要他带回府。于坤过来问道:“世子,刚刚那朱家三小姐……”

“谁让你自作主张?”林勋冷冷地问。

“世子,您也老大不小了,身边总没个女人可怎么行?一阴一阳谓之道也。丑的您嫌丑,书读少的您嫌蠢,这三小姐又哪里不好了?”

“宁缺毋滥。”

这硬邦邦的四个字堵回来,于坤没话说了。朱家三小姐这等的都算是“滥”,那估计世子只能找天上的仙女儿了。

***

本朝书院多置于山林秀美之地,只有应天书院处在繁华闹市之中,人才辈出。过了崇圣殿和大成殿,便是恢宏的前讲堂,书院里的大课就在此处授讲。其后是书院大门和藏书颇丰的御书楼,俱有皇帝御赐的匾额和名家手书的门联。走过了状元桥,便到了内院的教官宅和生舍廊房,教书先生和学子多住在此处。

周怀远从仆役那里拿到信,见封面上稚嫩清秀的字迹,写着“陆云昭”三个字,便猜测是经常与陆云昭通信的小表妹。他们俩住在同一间屋子里,同吃同睡同学,感情自是比旁人亲厚。

陆云昭坐在屋内,他刚从同窗那里买了本书,此时正看着钱袋出神。那钱袋并不算十分精巧,花样绣的是云中鹤,倒有高洁之意。周怀远把钱袋拿走,笑眯眯地说:“希文这是在睹物思人?”

洪教授刚给陆云昭取了字,为希文。男人有表字以后,同窗好友之间便惯以表字相呼了。

“还来。”陆云昭伸出手,有些不悦。

周怀远把信并着钱袋还回去,坐在陆云昭身边:“知道的,说这是你表妹。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家的小媳妇儿呢。一个钱袋而已,就这么宝贝?”

陆云昭不说话,起身到一旁看信。看到林勋的名字,有些恍然大悟,怪不得钟毅查不到。青莲居士也曾收过林勋做徒弟,虽然两人从未见过面,但也算是同门的师兄弟。青莲居士曾说林勋的天资在于均,文武兼修,也是不可多得的奇才。

林勋要参加明年的礼部试,还是国子学保举的名额。他在广文馆试中拿了第一名,国子学解试都不用参加了。

林勋还是林阳的儿子,尊贵的勇冠侯世子……陆云昭的手指捏着信纸,目光沉了沉,又小心地把它折起来,重新放回信封中。

周怀远倒了两杯茶,推了一杯过来:“你那小媳妇跟你说什么了?”

陆云昭纠正:“是表妹。”

“看你那宝贝的样子,早晚得是媳妇儿!”周怀远一边喝茶一边说,“你当我不知那天在悦来楼的就是她?还有这几年你去游学哪次不是费尽心思地给她买礼物,那丫头都当你是摊子上随便买的吧?那丫头胖胖的,也不见得多好看,那么多追着你的小姑娘,就没一个能比上她?”

陆云昭看他一眼:“不可同日而语。”

周怀远捂住额头,躺到了床上:“希文那,我觉得你得去看看治眼疾的大夫。明年礼部试结束,高官们肯定要榜下择婿,你这个状元的大热人选,要什么样的千金闺秀没有……唉,想想我就心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