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 / 2)

盛世明君 木兰竹 2757 字 6天前

神龙飞天这种事,他们已经听了无数遍。从这些人口中,陛下还能派天兵天将为他搬运物资,能召唤文曲星为他一夜变出许多书籍,能让土地爷帮忙把沙土变成石头……诸如无数神奇事迹,让打探的人听得一愣一愣。

新的农作物在他们口中,也是神农大帝亲自为皇帝陛下带来的东西。

据说皇帝陛下怜惜民间百姓为了多吃一口粮食,那米中有糠皮,面也夹杂这麦麸。虽他们觉得有米有面能吃饱已经非常满足,陛下却不这么认为。

他向神农大帝求来了不占良田又高产的粮食,这些粮食收获之后无需加工,不损耗就能直接食用,味道非常美妙。

皇帝陛下又怜惜百姓身穿粗麻不能保暖,又向瑶池王母求来云朵种在地上长成棉花。棉花能织成柔软的棉布,还能填充在棉布中用于保暖。

皇帝陛下甚至向天上织女求来了动物毛发的处理方式,从此以后他们不需要再杀羊剥皮,只需要把羊毛剃下来,纺织成毛线或者做成毡子。

而毛线只需要两根竹签,就能织成漂亮保暖的毛衣。

……

皇帝的事迹很多,之前司俊许多新奇“发明”,到了老百姓的口中,也成了皇帝陛下授意。

皇帝陛下虽然被困京城,然而他能日行千里,每日都回到成都处理政务。待于泽死后,龙气终于达到极点。潜龙在渊,终于要腾飞了。

……

罗家一群人聚在一起,听到各种打探的消息之后,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罗朗按着额角,第一次感觉到了无力。

或许这些人嘴中有夸大——愚昧的平民百姓,不知道事情真相,在遇到什么事都会把它当做神灵赐予,但至少说明,益州的新粮食的确不占良田,口感好味道美且已经丰收;益州那种叫棉花的作物织造的布和云朵一样柔软;益州能将羊毛做成衣服;益州能一夜变出许多书籍,还建造了图书馆;益州有可以将沙子变成石头……

好吧,越听越离谱。但人人都这么说,而且看他们表情,是亲眼所见。益州……不,皇帝陛下到底是什么来路?

嗯,这群人已经在心底称呼皇帝为皇帝陛下了。可见是有些胆怯了。

有族老道:“罗家本来就曾位列三公,乃是累世忠臣,既然明君已经出世,理应匡扶汉室。”

又有人反对:“谁知那人是真是假?我们罗家既然能成为一方诸侯,为何要成为别人臣子?”

族老冷哼:“你就是想成为一方诸侯,皇帝陛下大军压来,你的美梦又能做多久?”

反对人道:“皇帝不过黄口小儿,有什么能耐?就说那司俊,也不见得多厉害,我们岂能还未战斗,就先怕了对方。”

……

两方吵得不可开交,吵了半天,也没吵出个所以然。最终罗朗只能让所有人先回去,他先思考一会儿。

罗朗在书房思索了半日,仍旧拿不定主意。他披上衣服,来到成都使者居住的小院,决定会一会那被他晾着的成都来使。

出使建业的正好就是孔瑾。

孔瑾的确自请出使,刘荨也的确不同意。但孔瑾最终还是说服了刘荨。

孔瑾心中已经有了去处,那就是建业。他分析了罗家,特别是罗朗的性格,认为罗家如果自立,定是皇帝陛下大敌。不过罗朗品行端正,即使不归顺皇帝陛下,也不会斩杀来使。

而且罗家世代公卿,和汉室本来就联系深厚。即使罗朗想要自立,他去罗家游说,也一定说动一些人的人心。罗家内讧,不是铁板一块,想要统一江东来和皇帝陛下作对,希望就要渺茫得多。

毕竟皇帝陛下已经稳坐钓鱼台,而其他势力,除了魏周之外,都才起步。

而魏周,也是刚打下冀州,还未开始治理。比起后方已经稳固,开始扩张的皇帝陛下,已经落后了不知道多少。

“即使罗朗有心杀臣,但现在他们势力并不强,臣被陛下亲自邀请,他们肯定会预料到,若臣被杀,陛下立刻会将江东作为第一目标。师出有名,说不定其他势力也会趁乱分一杯羹。罗朗不是蠢人,他不会做此蠢事。”

刘荨胆战心惊的听孔瑾分析。孔瑾猜测,与原本历史大部分重合,简直跟会预言似的,让刘荨在心里给孔瑾跪下喊了无数声溜溜溜。

在和司俊商议后,刘荨终于同意了孔瑾出使建业。

在孔瑾走之前,他反复叮嘱,让孔瑾定要小心安全,别阴沟翻船。为了吉利,他还给了孔瑾一撮楚铭背上的金色猫毛做成的小毛球吊坠。

话说刘荨认为萧悦才是真正的猫妖,楚铭只是半路猫妖,一直迷信萧悦的猫毛,终于引起楚铭强烈不满。为了安抚大橘猫,刘荨用司俊画的折扇,换了楚铭一大团猫毛,并表示以后买多少萧悦的猫毛,就同时买楚铭多少猫毛,绝对不厚此薄彼,这才安抚住了楚大橘猫。

但私底下刘荨还是更相信萧悦,于是萧悦的毛自己和司俊戴,楚铭的毛,就送人吧。

虽然是半路猫妖,应该还是有点力量?据楚铭伴侣肖晟的亲身体验,当他遭受某会邪术的人控制的时候,楚铭的毛编织成的手链的确有(细微)效果。

这次孔瑾出使建业,希望这撮金色猫毛能够保佑他。

孔瑾拿着猫毛吊坠,激动得不仅声音在抖,整个人都抖了起来。

他把手在衣服上擦了好几下,才小心翼翼接过猫毛做成的毛球吊坠。

孔瑾虽没有公开炫耀,但已经和他成为好友的比如陈文等人,他还是透露了一下。这群人瞻仰在宴会上曾经出现过的据说是神兽毛做成的护身符,猜测这是什么神兽。

最终,他们认为,应该还是虎形神兽,这次肯定是金色的大老虎。

嗯,就当他们猜对了吧。虽然体型不对,大部分是对的就成了(并不是)。

知道怀璧其罪,其他好友也没有将此事宣扬。他们只是暗暗羡慕孔瑾得皇帝重视,希望自己将来也能得到这种赏赐。

孔瑾此次出行,小心翼翼将毛球放入锦囊中,拴在脖子上,贴身携带。

这一路,他真的很顺利,即使遇上山洪暴发,也能刚好绕过——实际上没有毛球,他的路也不会经过那里。但是人只要信了某神奇事物,总是容易把身边一切顺利事归结于神奇事物。这没什么事发生叫做一帆风顺,遇上了事叫逢凶化吉,就算受了伤那也能叫减轻灾难,就算真的出了大事,他们也会脑补灾祸太大连护身符都挡不住。

总而言之,护身符这类东西,用的人说有用,总有一万种个理由来证明它有用。

孔瑾现在就是如此。

现在他正掏出毛球,对着窗外西斜的阳光,在这日月辉映的时刻,让护身符吸取天地之精华,日月之灵气。

简称,充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