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萝乐于为她解释,“梁小姐有所不知,这八宝茶就得放在盖碗里滚好,才最是滋味独特,香甜可口。”
对面的人点了点头,一副了然状。
“我记得之南最不喜甜了。”
“哦?”阮萝一手托茶,一手撂下了盖子,“之南,你不喜甜吗?”
留了半截话没说:我做的甜粥你怎么吃那么香。
梅姨又送上一盏茶到周之南手里,接过那盏被他喝光的,赶紧退了下去,避开这可怖场面。
周之南只觉得壁炉烧的过热,他明明穿的长衫还觉得背后有些汗,偏阮萝小脸不红不白的。他怕她冷着,也不敢让梅姨把火弄小些。
“没有,我何曾不喜甜。谨筝,你记错了。”他放下手里的盖碗微微侧目,仿佛生怕梁谨筝再说出什么招惹阮萝的话,主动询问:“这次回来打算待多久?”
阮萝低头缕了缕胸前的珍珠串子,她今日穿周之南最爱的靛蓝色旗袍,可不巧了,梁谨筝穿的也是蓝色。
倒也不是生气,她只觉得烦闷。照她阮萝最本质的性子,定是要上去撕烂了她的脸问:在我面前装什么样子,明里暗里的讲过往膈应给谁看?
就不能清清楚楚地说个敞亮,她惯是烦透了这些弯弯绕绕的。
想着她手就伸到耳后鬓了鬓头发。周之南同梁谨筝说话,却也把阮萝举动看在眼里,这是有些不耐烦之意。
然则,阮萝也心知,如今她身在上海,处高阶地位,要做足礼节,还要给周之南面子。
梁谨筝低声絮絮地讲,阮萝起身,“我去看看厨房饭菜做的怎样了。”
周之南盯着她,起身扯了搭在沙发旁边常备着的披肩,“壁炉烧的太烫,厨房定会冷着。”
让他给自己扣好胸针,阮萝作林晚秋那般贤惠样子,“你同梁小姐聊一聊,毕竟许久未见,别冷落了人家。饭菜好了我再叫你们。”
周之南缓慢的说出了个“嗯”,任阮萝头也不回的进了厨房。他在后面又唤了个小丫头,让人上楼拿阮萝的拖鞋给她换上。
她踩了一天的高跟,定累坏了脚。
一通举动完毕,回到沙发前,却是坐在了阮萝刚坐的位置上。又贴心把她那本书放的远些,担心盖碗里的茶溅到书上。
梁谨筝照样全收在眼里,只装作毫不知情。见阮萝走远,还是忍不住踌躇开口,“那周萝,是你新交的女友?”
男人点头,“定下了。”
她仍想撕扯一句,“她虽盘着头发,我可看起来觉得还是很小。”
“同我们比,自是小的。但她早不是个孩子了。”
他拿起那本《西方经济学》握在手中,继续说道,“现下都能看这本书了,哪里还小。甚至比我们当年厉害的多。”
语气中充满了对自家小姑娘的炫耀,旧情人相对,梁谨筝为这亲昵语气心头触动。
“之南,我……”
他开口打断,“谨筝,若有什么事,就直接说。你我之间到如今,早已无需弯弯绕绕。你待萝儿也不必,我和她已然一体,谁帮你都是一样。”
商人心思敏锐,他直觉梁谨筝定然找他有事。毕竟两人当初断的干净,也已经多年未有联系。
梁谨筝愣住,手指攥的发白,明明阮萝让壁炉烧的那么旺,她还是觉得心头冷冷。她提前做了准备,知道周之南同林晚秋已经合离近半年,更知他有了个新女友。
却不成想,这女友就在她家里。且听着阮萝话里意思,周宅房契都在她手里。当然,这一切中,最击垮人的是周之南态度。
她也算是略微了解他的,知他认定,便不会再改。一如当年在伦敦时,二人分手。
往事仿佛历历在目。
…………
阮萝早早开了瓶红酒倒进醒酒器里,饭菜差不多上齐,酒也就醒好了。
拖鞋踩在地毯上几乎没个声音,她没走太近,唤了句:“可以用饭了。”
周之南立即应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