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1 / 2)

萌宠日常 弦歌雅意 3256 字 13天前

这人和狗的命运,还真是息息相关呢,有一个富裕的主人的狗,吃香的喝辣的,像这样跟着穷人的狗,就要靠自己找食了,但是他们都对自己的主人忠心,不会像人交朋友一样,看你够不够好看,够不够有钱,人脉多不多。

“他还说,有一次,这狗跟着一个拿着一空瓶子玩的小孩子,跟了两条街,结果被小孩子的家长打了个头破血流,这只是为了一个空瓶子而已。”

这话还真是让人心酸,也不能说人家小孩的家长不对,人都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可是这下手太重了。

李春喜的话让沈洛心里有一些沉重。

沈洛去跟那人说了狗的情况,那人只会点头:“那就做手术,做手术,做手术才能好。”

现在知道了原因了,沈洛倒是能够接受这个人的说话方式了。

只是这个人一只呆在医院里,也没有离开的意思,李春喜去问原因,人家就说狗没有治好,他不走,李春喜就解释说,狗做手术还要等几天,他不用在这里等的。结果那人掏出一个馒头,说自己可以等,没关系的。

想起那个又冷又硬还有些泛黄的馒头,李春喜也无语了,说:“一个馒头吃几天,还真是难想象。”

沈洛也无语。

李春喜劝了几次,沈洛自己也亲自上阵劝了一次,结果对方完全无动于衷,沈洛也只好放弃了。

等到晚上吃饭的时候,也不好意思晾着人家,就叫人家一起吃,对方推辞了几回,李春喜估计是想起对方那个干硬的馒头觉得很于心不忍,便盛了一碗饭夹了一些菜给他,结果他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吃完了肚子还在叫,于是又给盛了一碗,结果还是飞快的吃完了,沈洛看他的架势,觉得恐怕是吃白饭都能够吃得很香吧。

现在医院里的饭多是由李春喜做了,大家一致觉得王伟做的不好吃,李春喜做了一顿之后,就接过了这个活。李春喜做饭很有农村的风格,都是大碗菜大碗饭的,卖相可能很一般,甚至有些难看,但是味道还是不错的。

但是沈洛觉得,这个人吃王伟做的饭菜也能够吃得很香。

吃完饭,沈洛说:“你想看着他,今晚就在这里住吧,只是要洗个澡,不然王伟都不会答应的。”

那人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看来那只狗对他来说很重要,比亲人还要重要的那种。

沈洛看着那个人进去洗澡,出来的时候发现出水口都快堵住了,也不知道这个人有多久没有洗澡了。

让王伟找了他的旧衣服来给这个人穿上,没想到他还十分珍惜的摸了摸衣服,说:“真软!”

这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刷新了沈洛的认知,王伟送给他穿的,肯定是自己都不想要的旧衣服,王伟现在虽然出书了,可是还是十分节约的,衣服上面补了几个补丁了,退了色了,没想到这人还说软。

原来b市还有这样的人,吃不饱穿不暖,如果说熊越之所以流浪,是因为自我放弃,那这个人则是没有选择,因为他不太会跟人打交道,来宠物医院,也是因为自己的狗病的快死了,才鼓起勇气的。

这个社会就像是一个筛子,没有能力和资源的人,只会被筛选抛弃掉。

穿上了干净的衣服的人显得精神好多了,也可能是吃饱了的缘故,对他来说,上一次吃饱也不知都是什么时候了。他今天晚上一个人吃了七碗饭,因为没有做他的打算,饭少了,李春喜还重新开火把剩饭给炒了,就放了点油盐,那人也吃得十分香,要不是怕给撑坏了,不给吃了,那人还能继续吃呢。

第304章 猫狗的感情

对于这个人,沈洛的感觉很复杂,他的医院是救助流浪动物的,见过的可怜的动物有很多,但是没有见过这么可怜的人,无主的流浪动物沈洛可以做主收下来,可是对于这么一个人,沈洛倒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救他的话,良心觉得过不去,救吧,人家可能不会接受这样的好意,反而让自己弄得挺尴尬的。

这一晚,就让这个捡破烂的人先住在医院里,至于以后,等明天再问吧。

第二天一早,沈洛到医院的时候,那人就主动来找沈洛说话了,沈洛还受宠若惊,因为这个人自始至终都没有主动找人说过话,现在对沈洛有这样的优待,还真是让沈洛觉得惊讶了。

结果人家说了一堆,沈洛才听明白,人家是想打工抵扣狗的医药费。

沈洛第一感觉是哔了狗了,这人怎么在一个晚上的时候就突然想明白了?

用自己先考虑考虑的理由稳住了对方,沈洛马不停蹄跑去问王伟这一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竟然让这个人主动提出要留在医院里做事。

王伟也很惊讶:“是吗?我也不知道啊,昨天晚上跟平时一样啊,我就看着他爬上床躺好了,就自己回房了。”

沈洛觉得肯定是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

“昨晚上他还说床很软呢!”其实那张床上是一个旧垫子,郑嘉美家里换下来的,垫子旧了,甚至有些坏了,但是就那么丢了还挺可惜的,所以郑嘉美就拉到医院里来了。

“然后呢?”

“然后啊?”王伟还想了想,才说:“问了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说我们是不是天天吃得饱,是不是每天都睡这样的床,我当然说是啊,哦,我们还聊了一下我们的情况,重点说了一下熊越,因为他们的情况挺相似的嘛。”

“你说了熊越是以工还债吗?”沈洛立马追问道。

王伟很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说:“那是当然。”

沈洛顿时明白了,这人也想学熊越的呢,沈洛当初救熊越,也没有想那么多,熊越也不是什么很能干的人,甚至还有些生活不能自理,可是至少跟人交流没什么问题,可是这个人想找工作的话,确实是不太适合。

见沈洛愁眉紧锁,王伟就问:“你这是怎么了?”

沈洛说就把事情说了一遍,王伟也是无语,显然他也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提出这样的想法来。

“老板,你就试试呗,熊越当初那样,你也接受了,我看在干活上,这人还是比熊越要强一些的。”

沈洛说:“你小心我告诉熊越你吐槽他。”

王伟笑了笑,说:“我不信你会说。”

当初沈洛才是吐槽的最凶的那个好不好?反正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看看谁更不好意思见熊越就是了。

不过沈洛也确实不爱说,虽然他爱听八卦,可是不爱传,所以沈洛也不会无聊到真的传这个事情。

沈洛说要想想,所以也没有直接回复人家,只是让大家看看那个人的表现如何。

这人因为独自生活的时间太长,跟人打交道的时间太少,用到名字的时候几乎没有,所以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对自己的狗虽然那么重视,却也没有取名字,就是叫狗的。原来当一个人的世界简单到一个程度的时候,连名字都是不需要的。

沈洛还以为这是个黑户,没想到人家跑回自己栖身的地方翻了翻,还翻出了一张身份证,只是是第一代身份证,要不是有一层塑料保护着,估计早已经烂掉了。

辨认了好久,才看出名字是叫彭顺,第三个字实在是看不出来了,年纪倒是比沈洛想象的要小,才四十多岁,沈洛还以为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呢。

现在医院里倒是有两个顺了,一个是残疾猫顺顺,一个是这个人。